卫计委:不得拒绝需紧急救治但无力缴费患者

2014年07月08日18:33  新华网 收藏本文

  新华网北京7月8日电 (记者胡浩)国家卫生计生委8日公布《关于做好疾病应急救助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加快实施疾病应急救助制度,设立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积极救治急危重伤病患者。

  通知强调,对于需要紧急救治,但无法查明身份或身份明确无力缴费的患者,要按照《需要紧急救治的急危重伤病标准及诊疗规范》进行及时救治,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推诿或拖延救治。对于违反规定的医疗机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依法依规追究医疗机构及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根据通知要求,各省(区、市)要于2014年9月底前设立疾病应急救助基金,明确基金经办管理机构,并制订具体办法和实施细则,细化救助基金的申请、审核、支付等具体流程。对符合救助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各医疗机构要在2014年10月底前提交支付申请。

  为解决“等钱救命”等问题,国务院办公厅2013年印发《关于建立疾病应急救助制度的指导意见》,要求各省(区、市)、市(地)政府组织设立本级疾病应急救助基金,救助在中国境内发生急重危伤病、需要急救但身份不明确或无力支付相应费用的患者。

(编辑:SN064)
分享到:
收藏  |  保存  |  打印  |  关闭

已收藏!

您可通过新浪首页(www.sina.com.cn)顶部 “我的收藏”, 查看所有收藏过的文章。

知道了

0
收藏成功 查看我的收藏
猜你喜欢

看过本文的人还看过

  • 新闻海南副省长谭力被查 地震中曾微笑(图)
  • 体育皇马传奇球星迪斯蒂法诺去世 享年88岁
  • 娱乐赵薇发美照撇吸毒传言 王菲方严正否认
  • 财经 人民日报:养老金巨亏说法很片面
  • 科技舌尖上的硅谷:谷歌食堂全球最牛
  • 博客给陈光标发世界首善证书的组织揭秘
  • 读书优劣悬殊:抗美援朝敌我装备差距有多大
  • 教育女辅导员与在校男大学生隐婚 放弃留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