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居民申请信息公开遭拒提上诉 区长出庭应诉

2014年07月12日02:39  新京报 收藏本文
昨日,因市民不服西城区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提起行政诉讼,西城区区长王少峰作为西城区政府法定代表人出庭应诉。通讯员 赵岩 摄   昨日,因市民不服西城区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提起行政诉讼,西城区区长王少峰作为西城区政府法定代表人出庭应诉。通讯员 赵岩 摄

  王少峰1970年出生,2011年任西城区委副书记、西城区区长。在任期间他多次在公开场合呼吁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去年年初,西城区出台《西城区诉讼案件应诉工作规则》时,他曾表示“如果行政诉讼中区政府是被告,那我就要出庭。”同年,他出庭应诉一起市民认为房屋征收决定不合法,起诉区政府的案件。

  新京报讯 市民不服西城区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向政府提起行政诉讼,昨日下午,该案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作为西城区政府法定代表人的西城区区长王少峰出庭应诉。据了解,王少峰是2014年首位到高院出庭应诉的北京市行政机关负责人。

  区长带一摞文件出庭

  昨日开庭前,王少峰身着白衬衫、布鞋,拿着一摞文件出现在法庭。作为被告西城区政府的法定代表人,他主动坐在了被告席。书记员照常提醒所有的诉讼参与人关掉手机或调至静音状态,遵守法庭纪律。

  旁听席上,坐着西城区政府、各委办局、街道等多个行政机关的负责人。

  该案是一起市民不服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案。李先生是西城区潘家胡同61号的房屋所有权人,因该拆迁项目涉及其切身利益,2013年9月24日,他向西城区政府申请公开“关于北京市西城区桃园二期危改小区项目的拆迁补偿、补助费用的使用、发放情况”。2013年9月29日,西城区政府作出《非本机关政府信息告知书》,主要内容为:申请获取的政府信息不属于本机关公开范围,建议向北京市西城区房屋管理局咨询。

  李先生不服,向北京市一中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告知书。一审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于是他上诉至北京市高院。

  原告代理人称满意

  庭审现场,在原告发问和陈述意见时,王少峰一直在做笔记。答辩过程中,核心争议在于为什么政府出具了“政府信息不存在告知书”的答复,王少峰解释称,答复里所说的“不存在”,是指房管局目前还没有制作并保存相关信息。根据法律规定,一个项目拆迁完毕后的一个月内,相关的材料、档案和数据才被移交至房管局。拆迁完成后李先生再去申请,房管局应该能提供相关信息。

  昨天,上诉人本人因上班没有出庭,一个小时的庭审后,原告代理人认为,不论胜败与否,区长对于政府信息什么情况下公开给与了详细解答,他对此比较满意,感觉到区长出庭应诉并不是走了个形式。

  该案未当庭宣判。

  ■ 对话

  “如果政府做错,败诉是应该的”

  庭审后,王少峰接受了媒体的采访。对于“王区长”的称呼,他笑着说,“应该叫被上诉人,或者被告。”

  记者:你为什么会出席庭审?

  王少峰:政府在依法行政过程中,可能有些行为会被群众误解,也有可能是我们工作不到位,那么政府自然会成为被告。市民告政府,区长作为法定代表人有依法出庭的权利和义务。涉及政府本身和相关部门,对于政府各个相关部门是一次普法和教育。我愿意出庭,通过法庭对相关法律进一步了解,也了解当事人的诉求,更好改进政府工作。

  记者:你出庭前做了哪些准备?

  王少峰:首先要了解整个事情的过程。出庭前我调阅了所有文件,再次了解相关法律规定。本案涉及房屋管理部门,我也调阅了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文书。

  李先生此次申请公开的信息,房屋管理部门现在不掌握相关信息,做出了政府信息不存在告知书,用词准确。但是在告知书内文中,有些言语不规范。比如,它说“不属于本机关公开的范围”,这个词不准确,是公开的范围,只是当时信息不存在。

  记者:参加完庭审后,你会做哪些工作?

  王少峰:西城区政府有68个部门要依法进行政府信息公开,我们要对各个部门召开相关会议提出要求,进行信息公开的规范。这些年,西城区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主动公开10万6千条信息,依申请的公开有2千余条信息,基本满足西城区公民单位对信息的需求。

  记者:上次你出庭是关于拆迁的,这次也是,在出庭的选择上有没有考虑?

  王少峰:上一次所关联的是政府征收项目,这次是政府信息公开案件,拆迁和征收还是不同的,但是都牵涉到关于房屋土地问题。大家都知道,西城区资源有限,群众对于居住地方比较关心,政府应该创造好的环境,帮助群众尽可能解决住房困难问题,创造生活和生产环境。

  记者:如果此案败诉了怎么办?

  王少峰:如果政府真的做错了,那败诉是应该的。

  ■ 背景

  平谷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逾6成

  今年1月,北京市高院与市政府法制办共同签署了《关于进一步深化司法与行政互动工作加强法治政府建设若干意见》,将包括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在内的有关长效机制,作为进一步推动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工作、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内容加以明确。市高院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行政审判工作的指导意见》,倡导和支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全市各级法院按照要求,结合各区县特点,创造性地落实行政负责人出庭机制。

  据统计,近年来,平谷法院行政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60%以上。

  ●2012年,时任平谷区区长张吉福(现任平谷区区委书记)到平谷法院出庭应诉,并当庭领走了政府败诉的行政判决。

  ●2013年,平谷区区长姜帆出庭应诉一起以平谷区政府为被告的水域滩涂养殖使用权行政案件,并进行辩论和陈述。

  ●2013年,西城区区长王少峰、西城区副区长李岩也曾分别到一中院和高院出庭应诉。

  声 音

  区长亲自出庭应诉,是区政府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对于增强行政机关的诉讼意识和应诉能力,提高审判质量与效率,妥善解决行政争议,提高执法水平,具有重要作用和意义,是推动法制建设很重要的方面。

  从目前情况看,北京市从区县到市级两级行政机关负责人带头应诉情况越来越多,有些区县做了很好的表率。近年来,以西城区、平谷区的区长、副区长等为代表的一批行政机关负责人均带头出庭应诉。

  ——北京市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吴在存

  本版采写/新京报记者 刘洋

(原标题:市民不满“信息公开” 区长出庭当被告)

(编辑:SN010)

文章关键词: 民告官 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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