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孙静) 日前,中共中央纪委对湖南省政协原党组副书记、副主席阳宝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立案审查。经查,阳宝华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巨额贿赂;与他人通奸。
昨日上午,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公布这一消息,称阳宝华的上述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其中受贿问题已涉嫌违法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审议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阳宝华开除党籍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下午,最高人民检察院通过官网、官微发布消息称,经审查决定,依法对湖南省政协原党组副书记、副主席阳宝华以涉嫌受贿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系湖南第二名被调查的政协副主席
阳宝华生于1947年,现年66周岁。去年6月13日,湖南省委发布通知,宣布阳宝华退休。公开报道显示,退休后,阳宝华曾练习书法,还参加过书画展、茶祖节等活动。
据统计,阳宝华系今年以来第10位被调查的省部级高官,也是十八大后湖南第二名被调查的省政协副主席。在他之前,童名谦因在衡阳破坏选举案中失职渎职,涉嫌玩忽职守罪,被追究法律责任。
有媒体梳理发现,自十八大以来被调查的27名省部级高官中,政协系统共有7名。除了阳宝华、童名谦,还有四川省政协原主席李崇禧、广西政协原副主席李达球、湖北省政协原副主席陈柏槐、陕西省政协原副主席祝作利,以及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原副主任杨刚。
“与人通奸”措辞屡次出现
北京青年报记者此前梳理发现,自今年6月5日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原副总经理戴春宁的违纪情况通报中出现“与他人通奸”的措辞以来,已有10余名落马官员涉嫌“通奸”问题,其中包括中央政法委办公室原副主任余刚、国家信访局原副局长许杰、海南省原副省长冀文林等。
中央纪委网站此前刊文解释称,“通奸”指有配偶的一方与配偶以外的异性自愿发生性行为,属于违反社会主义道德的行为。在我国的刑法及相关法律中,一般情况下,没有对通奸作出定罪的规定。但是在党纪中则有对通奸的惩戒规定。《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五十条明确规定:与他人通奸,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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