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公交纵火案追踪?
南方日报讯 (记者/成希 实习生/蒋艳林 通讯员/李敏惠) 7月17日下午,广州市交通部门、二汽公司召开了301路司机冯建晖事迹表彰会,对7·15广州大道公交车纵火案件中沉着应对、恪尽职守、守护生命的301路公交车驾驶员冯建晖进行了表彰。会上,广州市交委要求全市各公交公司要进一步加强对司机应对突发事件处置能力的培训和教育,并号召全市公交司机向冯建晖学习,遇到突发事件临危不惧,以良好的职业素质和熟练的应急处置技能确保乘客安全,为创建文明交通、建设平安广州作出积极贡献。
7月15日19:45,一辆驶往市桥汽车站总站方向的301路公交车(车牌号粤AN5485),正常停靠在广州大道墩和2号站时,突然发生了一起公交车人为纵火案件,致使车上2名乘客死亡,32名乘客受伤。
据悉,事发当日,正值二汽公司冯师傅当班,当他驾车行驶至广州大道墩和2号站刚停好车上落客时,车厢中门放置的一个塑料袋突然冒烟起火,冯师傅察觉后马上引导乘客迅速疏散。
几秒后,大火燃烧起来,冯师傅被掀出门外,头发烧焦,身上也多处受伤,他试图再上车拿灭火器救火,但火势太猛,即转而救助身上着火的伤者,并不顾自己的伤痛,立即拨打110、119求助,很快,公安部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消防、急救中心等部门也在随后迅速抵达,现场险情迅速得到控制,伤者得到救治,最大限度地降低了事故伤亡率。
在接受南方日报记者采访时冯师傅表示:“我当时一心只想救人、救火,就没有想到害怕,现在回过头想来还心惊!”
据了解,42岁的冯建晖,已经有19年的大客车驾龄,曾多次因拾金不昧受到乘客的表扬,是乘客心目中的好司机,有乘客曾寄来感谢信表示,“每天坐他的车都有一种舒心的感觉”;在同事眼中,他是一个兢兢业业的好同事,他坚持每天做好出车前、行车中和收车后的自检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对车辆进行修理,确保车况良好的情况下才上路营运;在公司领导看来,他是一个好员工,驾驶心理素质良好,牢记在行驶中“不抢一秒、不超速、不抢道、不违章”的宗旨,严格按照交通法规行驶,自2010年入职二汽公司以来,未发生有责交通事故、交通违法及有责投诉,连续安全行驶公路数达23万公里,每月都认真参加安全学习和应急培训,并且在本月初还参加了公司组织的安保应急演练。
(原标题:广州301路公交车司机受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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