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安:打造网络空间治理体系

2014年07月18日18:51   收藏本文

  编者按:7月1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巴西国会发表题为《弘扬传统友好共谱合作新篇》的演讲。习总书记强调,当今世界,互联网发展对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提出了新的挑战,必须认真应对。虽然互联网具有高度全球化的特征,但每一个国家在信息领域的主权权益都不应受到侵犯,互联网技术再发展也不能侵犯他国的信息主权。在信息领域没有双重标准,各国都有权维护自己的信息安全,不能一个国家安全而其他国家不安全,一部分国家安全而另一部分国家不安全,更不能牺牲别国安全谋求自身所谓绝对安全。国际社会要本着相互尊重和相互信任的原则,通过积极有效的国际合作,共同构建和平、安全、开放、合作的网络空间,建立多边、民主、透明的国际互联网治理体系。

  关于网络空间治理体系怎么建,秦安分别于2013年7月11日、30 日,以及9月12日,在《环球时报》发表“打造国家网络空间治理体系”、“网络治理需要盛世危言”和“网络治理需要综合施策”。又于2013年10月8日和2014年3月21日,在《国际先驱导报》发表“保卫网络主权应借助联合国机制”和“互联网管理权,中国也要争取”。现一并整理这一组5篇短文,以遵循“打铁还需自身硬”的原则,推动国家网络空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夯实参与国际互联网治理体系的内生力量和自信基础。秦安:打造国家网络空间治理体系

  第五轮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昨天在华盛顿举行。在斯诺登事件持续发酵的背景下,首次纳入对话框架的网络安全问题无疑是焦点之一。斯诺登事件清楚地告诉我们,网络空间已成为人类社会的“第二类生存空间”。国家管辖权已实质性地延伸到网络空间,网络治理成为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的重要方式。

  捍卫国家网络空间主权对内表现为管辖规范公民在网络空间的行为,对外表现为防备、抵御网络侵略,制止借助网络空间实施的意识形态颠覆和恐怖活动。国家网络空间治理是一种适应网络空间和网络社会特征,综合利用国家整体资源,发挥社会多元力量作用,捍卫国家网络主权的有效方式。笔者认为,建立国家网络空间治理体系既要善于把握好网络空间本质特征的内在驱动力,也要善于运用国家治理的外在行政力,把对网络信息的自主控制能力,作为衡量国家网络空间治理水平的根本标准,并充分认识到:能否统筹信息产业资源,在以信息网络为核心的产业技术革命中赢得领先地位;能否凝聚民族先进文化,在网络空间战略博弈中最大限度地趋利避害;能否汇集国家多元力量,在“和平崛起”过程中避免网络冲突乃至形成威慑能力,事关中华民族的复兴大业。

  国家网络空间治理体系建设要瞄准“全球一网、人造可控、复杂混沌”的态势,抓住网络空间的自身特点,结合多元力量参与的实际情况,“建立一个体系,形成四种能力”。建立一个体系,即站在国家利益全局的高度,统筹国家优势资源,统一设计和构建国家网络空间治理体系。形成四种能力,即网络空间的管控能力、网络产业的推动能力、网络国防的支撑能力和网络文化的引导能力。

  国家网络空间治理体系建设是一个探索性课题,在观念,以及法制、机制、体制等方面都还存在很多急需破解的问题,需要我们转变观念、主动应变,综合施策。但这其中,高度重视“法规制度”建设,推动国家网络空间治理的高效规范运行显得尤为突出。“法规制度”建设的关键是“国际法可控、国内法适当、技术标准可信”。在国际法制定上,必须坚持宣扬国家网络主权,建立网络国防力量,形成与网络强国对等的力量,进而严防监控世界、无视网络主权、照搬战争法的“动网就是动武”等网络强国霸权行为;国内法制定上,应结合虚拟网络空间自身的特点,研究并出台与之相适应的法规制度,既保障网络空间的规范运行,也保持虚拟空间的生机与活力。网络空间已成为人类社会的一个“精神乐园”,虽然使国家管辖面临前所未有的困境,但切忌照搬套用,遏制时代潮流;在技术标准上,要认识到真正的“自主可控”,既要“中国制造”,更要“中国标准”。之所以特别强调技术标准,是因为当前网络空间采用美国技术标准产生的所谓“100%国产”的产品绝对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国产,更谈不上“自主可控”,有必要在国家战略层面,把扶植具有“自主可控”国际标准的创新型企业作为重要的战略举措,在技术标准这个“核心部位”上先硬起来。只有实现中国制造、中国标准,才能实现自主可控,才能最终实现国家网络空间治理的战略目标。

  (《环球时报》,2013年7月11日)秦安:网络治理需要盛世危言网络空间风乍起,于无深处听惊雷。斯诺登揭开了自由面纱,棱镜门折射出刀光剑影。面对崛起中国,有识之士依然呐喊防范日本第三次打断中华民族现代化进程。这也唤醒笔者思考,我泱泱中华是否正面临着一种传统辉煌根本无法抵挡的威胁?

  网络空间作为“第二类”生存空间和全新作战领域,带来“四种变化”:一是科技的作用发生突变,从拓展人类社会实体空间的活动范围转变为构造虚拟生存空间;二是边界概念出现突破,从固化的实体空间边界线转变为弹性的网络新边疆;三是国家主权概念发生变化,从陆海空天实体空间的主权延伸到对虚拟空间的管辖;四是国防力量的承载体正在扩展,从传统的“飞船巨舰”加速向网络空间信息武器映射。

  面对这些变化,我们既有技术差,又有战略差。各种迹象表明“网络猛于火药”,对“中国梦”具有“三大威胁”:一是可以利用直达人心的便捷通道攻心夺志,实现信息渗透、文化入侵和思想殖民;二是可以利用网络瘫痪民生基础,通过远程控制,阻瘫交通、金融、能源、供水等基础设施;三是可以网络入侵攻击军事系统,阻瘫作战体系。

  面对这些威胁,网络治理刻不容缓,而其中关键之一就是科研制度改革。科技实力和科研制度关系社会生产力、创造力和凝聚力,也直接决定了应对网络威胁的能力。同时,网络空间的“豆腐渣工程”对中华民族复兴之路的威胁更加严重,呈现出“三高特性”:一是隐蔽性高,科技腐败容易让老百姓看不见、看不懂,从而缺少广泛的监督;二是扩散性高,程序代码容易被“粘贴拷贝”,隐患也就随之泛滥;三是危险性高,直接影响现代社会赖以建立和运行的最核心资产:信息及控制机制。

  将科研制度改革作为网络治理的重头戏,要从多个方面综合施策。首先要突破观念羁绊,注入网络科技新血液。我们目前更多停留在传统的陆海空军事平台对决上,网络在整体力量布局中属于“弱势群体”。

  其次要改革投资制度,形成科技投资的新路子。纵观国家信息产业布局,国家持续巨资投入的传统企业逐渐萎缩,而阿里巴巴、腾讯、百度等互联网企业迅速崛起,已富可敌国,甚至具有超过国家的信息动员能力。但在这庞大的资产中,国资几乎为零。这迫使我们反思现有投资制度,而其中的关键是利用市场机制,尝试风险投资的新模式。

  第三,强化检验评估,防范制造网络空间新垃圾。现有科研成果鉴定模式和科技人员晋升制度直接催生“唯成果奖论”,助长科技官僚和科研腐败,包括“不务正业”和“集体堕落”。有戏言称,适当透露中国科研鉴定结论,足可以“不战而屈人之兵”。由此来看,建立一个国家级“网络靶场”,兼做科研成果的“遛马场”已经很有必要。

  目前,网络强国已将中国视为网络空间最大的对手,由此带来网络“中国威胁论”当面的尴尬和背后的逻辑值得我们每一个人深思。让人庆幸的是,习主席7月23日指出,“必须以更大的政治勇气和智慧,不失时机深化重要领域改革,攻克体制机制上的顽瘴痼疾,突破利益固化的藩篱,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进一步激发和凝聚社会创造力”。但愿时代的呼唤和对手挑战带来的“网络震撼”,以及正在推动的伟大改革可以让“中国梦”多一份清醒少一份醉。

  (《环球时报》,2013年07月30 日)

  秦安:网络空间治理需要综合施策伴随着对“网络大谣”的打击,两高公布司法解释划定网络言论的法律边界,迈出了依法治网的第一步。但网络空间复杂混沌的固有特征、政府治理经验的不足,以及互联网自组织模式和等级制度之间的天然冲突,为国家治理提出新课题,仅靠一次司法解释无法解决全部问题。如何在保持网络空间活跃和自组织成长的同时,体现国家治理能力、净化网络环境,国家政府、网络媒体和广大网民都需要从自身找问题。

  首先,国家机关要主动作为、科学执政。网络空间是一个自由肥沃的“土壤”,既有利于“庄稼”生长,也有利于“野草”疯长。国家治理就是在网络空间种“庄稼”,当然还需要种“花草树木”,争取“百花齐放”,然后用心经营、悉心管理。比如济南中院审判薄熙来案,微博连续5天的现场直播,显然成为网络空间的热点和焦点,彰显了中国政府的自信与进步,是在网络空间种了“一棵大树”。

  对于此次司法解释,似有匆忙之嫌,如果依照信息点击或转发次数定罪,等于将一个人是否犯罪交由他人“指尖”决定。举一个极端的例子,比如设计一个软件,搜索所有转发499次的谣言,再转发一次,就可以增加好多罪犯,难道“定罪软件”由此产生?司法解释仍有需完善之处,网络治理需要懂网执法、科学作为、综合施策。

  其次,互联网企业要主动担责、利益攸关。网络媒体在通过自己建立的平台分享巨大利益的同时,自身对网络管理也是最便利的。因此,一定要通过立法方式,将互联网平台变成网络信息内容的“利益攸关方”,让网络媒体主动承担自己的法律责任和应尽义务,切不可放任自由,让污言秽语、造谣生事的信息在网上自由转发500次。

  当然,主流媒体要思考如何实现网络转型、做好榜样。主流媒体正在经历从舆论焦点到边缘化的阵痛,如何利用向网络平台的自然延伸,发布权威、公正的信息,传递正能量,传播好声音,具有极大的示范效应。如果大家都在关心薄案,你却访谈大V喝蔬菜汁减肥,这显然成不了舆论焦点,也种不出来网络空间的“大树”和“庄稼”,充其量也就是供观赏的“花花草草”。

  另外,广大网民要珍惜声誉、爱护家园。网民应将网络声誉视为自己的“第二生命”。遵循“志于道,据于德,依于仁,游于艺”的美德,珍惜网络空间带来的博大精深和思想飞翔的自由,做网络高德上士。只有这样,网络空间这个“精神家园”才会有美好的前途和未来。

  总之,网络空间的特性和互联网成长的模式决定了只靠刚性的约束无法解决网络治理的全部问题,建立政府、企业、个人“三位一体”的规范、约束和自我管理的国家网络空间治理体系才是根本。政府官员、主流媒体需要具有在网络空间展示自己的勇气和能力,“当年下海,今天上网”是历史的选择;互联网企业切不可把自己打扮成一个超越国家、民族利益的赚钱机器;网民个人也要适应一下子坐在“主席台”、手握“麦克风”时,所拥有的“权利”对行为举止的制约。只有政府、企业和网民形成一定的默契,中国的网络生态才能健康发展。

  (《环球时报》,2013年09月12日)

  秦安:保卫网络主权应借助联合国机制网络空间也是国家主权的一种自然延伸,虽然美国对此并不认可,但不代表其他国家不承认。很明显的是,美国已经侵犯了其他国家的网络安全或网络主权,所以也必然遭到大部分国家反弹或反击。

  遭美国窃听的丑闻曝光后,巴西采取的对策更多意义上是姿态性的,而想通过这些方法完全达到信息安全或维护网络主权难以实现。这和互联网的发展历史有关。因为美国本就是互联网的缔造者,同时也是管理者,由于一些特殊的设计,包括中国在内很多国家的大部分网络解析数据都要经过美国。而且网络是一个流动,动态的空间,存在其他地方也可以被拿走。因此互联网受美国控制的问题不是短期内可以解决的,正如有人说,“老大哥在看着你”,美国就是网络空间的“老大哥”。

  但是,这些监控丑闻的曝光也代表了一个新的发展趋向,互联网的管理者一定要借助联合国的机制,让联合国来管理,通过这个事件后,会有更多国家看到并支持这个趋向。这是个好事情。经过这一系列泄密事件后,网络主权开始受到全世界的关注。

  可以说,“棱镜门”给世界人民和各国上了一堂信息安全,或网络主权课,让大家的网络主权意识开始觉醒。那么,我们怎么做才能有效地保护自身的网络权益呢?

  首先,大家应该看到,美国管理互联网的趋势短时间内难以改变,其已经掌控了这些资源,一下子和其对抗难以做到,需要长期与其谈判协商,才有可能找到大家都可以接受的方案,因此也要承认这个事实,不要搞恶性的军备竞争。

  其次,各国也应提升自身能力,要先把自己国家的网络空间治理做好,从生产力、文化力和国防力这三个方面提升网络空间的治理能力。

  最后,谋求全面合作,大家要共同维护网络空间和平发展的机会,因为网络代表着最先进的生产力,给人类提供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因此还是要齐心协力,借助联合国这一机制:制定网络规则,约束网络对抗行为,让网络空间真正成为一个和平发展的空间。(《国际先驱导报》,2013年10月8日)秦安:互联网管理权,中国也要争取3月14日,美国政府宣称,正在考虑向一个基于“多边利益相关方”模式组建的机构,转交对国际互联网名称和编号分配公司(ICANN)的管理权限。在笔者看来,这就好比“皇帝的新装”被斯诺登这个“小孩”戳穿后,终于穿上了一条文明的“小裤衩”。

  国际互联网名称和编号分配公司,是总部设在美国加利福尼亚州的非营利性国际组织,负责全球互联网域名系统、根服务器系统、IP地址资源的协调、管理与分配,可以说是全球互联网的神经中枢。由于ICANN成立时由美国政府主导,因此美国掌握了互联网世界里至高无上的控制权。

  美国此次启动互联网管理权移交进程,是“棱镜门”事件让其跌落“网络自由”道德高地后的一个重要举措。一是试图改变普天之下指责“皇帝新装”的战略被动。与传统版“皇帝新装”不同的是,美国是道德上的赤裸裸,而主权国家和广大网民则是网络上的无遮拦。全球网民的指责、欧洲盟友提出建设“欧联网”等尴尬,再联想到此前美国曾拒绝将ICANN交给联合国管理等情况,美国这一态度的转变可以看做是斯诺登效应的延续。

  二是展示放弃互联网管理权背后的能力和自信。“棱镜门”之所以让世界哗然,不仅仅是因为美国侵犯了其他国家网络主权和全球网民个人隐私,更重要的是美国已经具备了控制全球网络的能力,远远超出了世界的想象。美国即便不完全控制所谓互联网管理权,也有自信依然控制网络世界。

  三是说明美国对互联网模式造成的权利分解有了进一步深刻的认识。互联网将政治、经济、军事、社会、文化一网打尽。而这其中最本质的,就是互联网平等、互联、开放的模式,对传统等级权利的解构。这迫使互联网的管理者以一种更加开放的姿态看待互联网管理,独断专行、独自掌控带来的不仅仅是权力,还有巨大的风险。尤其从美国强调的警惕“网络9•11”和“网络珍珠港”来看,高度依赖网络的美国,需要全球合作,共同来应对来自网络空间的风险。

  美国宣布放弃管理权的同时,便已挑起“多边利益相关方”的角逐。美国商务部发表声明强调,不会接受“由政府或政府间机构主导”的移交方案。到底将由谁接棒成为互联网世界的大管家,将在本月23日新加坡召开的ICANN大会上做出讨论。显然,美国交出所谓的管理权并不痛快。这个所谓的“多边利益相关方”,和谁的利益相关,估计都还主要是美国说了算。与此同时,移交之中挑动的各利益相关方之间的战略博弈,则更是一篇大文章。

  对于中国来说,这其中既有塑造新型大国网络关系的相互博弈,也有从网络大国走向网络强国的自身需求,当务之急可以从两方面着手:一是积极分享权力,以进取的态度加入“多边利益相关方”。这显然是中国参与全球网络治理的应有之道,也是避免在互联网管理中缺位、失语,甚至失能的最佳选择。

  中国可以从技术、经济、文化、人才和国际交流五个方面着手,组建一支强有力的力量,做好参与互联网管理权博弈的全方位准备。另外要主动承担责任。有多大权利,就需要负多大责任。这是一个没有硝烟的战场,输赢背后是国家实力、国家主权和国家尊严的得失。因此,中国积极参与互联网管理的同时,应从打击网络恐怖主义等事关人类社会共同安危的大事入手,主动履行相关国际责任,显示对互联网治理的能力,才能逐渐从一个负责任的网络大国,走向一个受人尊重的网络强国。

  (《国际先驱导报》,2014年3月21日)

  来源:秦安战略

(编辑:SN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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