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华县1名涉贪局长庭外殴打证人被逮捕

2014年07月25日15:22  中国广播网 收藏本文
  网友“绪刚观天”发微博称,华县一局长涉嫌贪污庭审后殴打证人。   网友“绪刚观天”发微博称,华县一局长涉嫌贪污庭审后殴打证人。
  华县法院在微博上对此事进行了回复,称被告人已被逮捕。   华县法院在微博上对此事进行了回复,称被告人已被逮捕。

  西部网讯 今天(7月25日)西部网网友“绪刚观天”向反映,7月24日华县人民法院审理了华县移民局局长薛某涉嫌贪污一案,庭审后正在被采取监视居住的薛某在庭外遇见了证人李某,而后对李某进行殴打。今天(7月25日)从华县法院了解到,目前被告人薛某已被公安机关逮捕。

  被告人庭审后殴打证人 被公安机关逮捕

  网友“绪刚观天”发微博称,“7月24日,渭南市华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华县移民局局长薛某贪污案,有幸旁听。奇怪的是犯罪嫌疑人出入法庭自如,没采取任何强制措施;更奇怪的是下午庭审结束后,嫌疑人竟然殴打检察院请来的证人李某后,扬长而去。”

  今天(7月25日)联系到昨天审理此案的华县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韩海斌,他证实了此事,并表示,公安机关已经对被告人薛某进行了逮捕。

  “昨天庭审完后不久我们听说了被告人威胁证人一事,我们的工作人员就立刻出门想证实此事,在法院门口见到了证人的车,车的后视镜已经损坏,车门上也有脚印。我们就赶紧叫证人及车里随行人员到我们的办公室,最后证实却有此事。”

  “随后我们就立刻向领导汇报,开会讨论,现在被告人已经被公安机关逮捕。”韩海斌说。

  被告人涉嫌贪污七万元 正被监视居住

  据了解,昨天的庭审主要围绕薛某是否存在贪污七万元展开。而事发前为什么没有对薛某进行逮捕而是采取监视居住的措施,韩海斌称,检察机关移送到法院时就执行的是监视居住的措施。

  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27号)第一百零五条规定,符合患病严重、孕妇、哺乳期妇女等八种情形的犯罪嫌疑人可以监视居住。

  来源:西部网

(编辑:SN064)

文章关键词: 陕西涉贪局长殴打证人

分享到:
收藏  |  保存  |  打印  |  关闭

已收藏!

您可通过新浪首页(www.sina.com.cn)顶部 “我的收藏”, 查看所有收藏过的文章。

知道了

0
收藏成功 查看我的收藏
猜你喜欢

看过本文的人还看过

  • 新闻阿尔及利亚客机残骸在马里被发现
  • 体育足协杯吉拉迪诺首球 恒大遭建业绝杀出局
  • 娱乐亚视前女主播钟慧宁堕楼身亡 终年43岁
  • 财经福喜难被罚倾家荡产 7次都没检出问题
  • 科技高通CEO来华避谈反垄断调查
  • 博客日本人骨子里很懒 飞机客舱有秘密地道
  • 读书优劣悬殊:抗美援朝敌我装备差距有多大
  • 教育女生宿舍搬进600男生 被担心男女混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