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亳州35亿集资诈骗案开审 涉27省4万余人

2014年07月25日17:43  新华网 收藏本文

  新华网合肥7月25日电 (记者徐海涛)7月25日,安徽亳州市兴邦公司原董事长吴尚澧等22名被告人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一案在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公诉机关指控:吴尚澧、石峰等人于1998年11月成立亳州市兴邦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先后采取“仙人掌种植”“全员营销”“欧莎丽代理”等11种集资模式进行非法集资,数额达35.57亿余元,涉及27省份4万余人,造成集资款23.5亿余元未能返还。公诉机关认为,吴尚澧等22名被告人分别构成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据介绍,本案的司法程序已持续数年,原由亳州市检察院于2010年1月6日提起公诉,指控亳州市兴邦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原董事长吴尚澧等39名被告人犯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隐匿会计凭证、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2011年3月15日,亳州中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处吴尚澧死刑,其余被告人死缓、无期、有期徒刑等刑罚。吴尚澧等人不服,上诉至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安徽高院维持了吴尚澧的死刑判决,并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最高法院撤销一、二审判决,将案件发回安徽高院重审,安徽高院又将案件发回亳州中院重审。

  案件被发回重审后,亳州中院将公诉机关另案起诉的黄鸿飞等4名被告人并案审理。2014年7月8日,公诉机关以证据变化为由,向亳州中院申请撤回对21名被告人的起诉,法院裁定准许,7月9日,公诉机关作出变更起诉的决定。

  开庭当天,兴邦公司集资户代表及社会各界群众200余人参加了旁听,预计本次庭审将持续数日。

(编辑:SN064)

文章关键词: 安徽亳州特大集资诈骗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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