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下午4时,六安市人民医院原党委书记、院长朱德昌受贿案在霍山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判决书显示,自2006年春节至2013年春节,被告人朱德昌利用职务便利,先后收受他人财物30余次,受贿总额达人民币279万元。
茶叶盒暗藏现金
2012年上半年,安徽某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挂靠江西建工第一有限责任公司,参与六安市人民医院全科医生临床培养基地及附属房建设工程的投标,中标后被其他公司投诉。为了不废标,该公司法人代表湛某在朱德昌家楼下,将两盒茶叶放在朱德昌的轿车后座上,其中一盒里装有10万元现金。
过了两天,朱德昌打电话把湛某叫到办公室,当着一位副院长的面将装有现金的那盒茶叶退还。几日后,湛某独自来到朱德昌办公室,趁着寒暄的工夫将装有10万元现金的档案袋放在柜子上,随后离开。这一次朱德昌没有退还,他找人去湛某公司及其挂靠公司进行“调查”,发现“一切正常”。不久,湛某挂靠的公司收到了中标通知书。
逢年过节收红包
2005年,六安市人民医院第一次实行药品集中配送,合肥某药业公司参与竞标,虽然入围,但最终没有中标。该公司董事长霍某某认为,竞标失败是因为没有给医院主要领导“好处”。
2009年,六安市人民医院准备举行医用耗材集中配送招标,霍某某的公司报名入围。吸取了上次的“教训”,报名没多久,霍某某就主动来到朱德昌的办公室,介绍公司的同时,暗示如果公司中标,会给朱德昌非常可观的销售返利。不久后,该公司如愿中标。
为了感谢朱德昌的“关照”,霍某某每逢过年过节,都会给朱德昌5万元或10万元的“红包”。截至2013年春节,霍某某先后14次送钱,共计93万元,朱德昌全部纳入囊中。
后悔“半推半就”
今年59岁的朱德昌案发前任六安市卫生局正处级调研员。在法庭上作最后陈述时,他表示非常后悔,“由早期的拒收礼金,到半推半就收受礼金,成了金钱的俘虏。”
霍山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朱德昌的行为构成受贿罪,应依法严惩;鉴于其有坦白情节,且积极退出全部赃款,可依法从轻处罚。该案当庭宣判,以受贿罪判处朱德昌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并处没收财产10万元,赃款279万元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一审宣判后,朱德昌当庭表示不上诉。 余立柱 本报记者
(原标题:帮药企中标,院长年节都有“红包”拿)
文章关键词: 受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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