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新农村示范点横山下村41套房已验收,其中36套有情况;政府拨款百万无部门管质量面对新村成堆的质量问题,横山下村的村民感到很痛心,但也很无奈。
南方农村报讯(记者 王伟正 实习生 陈侃)广东清远英德市石牯塘镇鲤鱼村横山下村的新村建设开工前,镇府称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但新村刚建成,几十套房就出现了质量问题。为此,村民频繁奔波于各政府部门间求助,得到的答复都是“不归他们管”。横山下村的新村建好一年多,部分房屋还无人住。
九成房屋有裂缝
2012年8月8日,阳光明媚,在横山下村的幸福新村奠基仪式上,石牯塘镇长黄水清挥锹培土并致辞:“工程的竣工,将使315位村民告别祖祖辈辈居住的低矮阴暗、潮湿破漏的旧房子。”——如今,在英德市人民政府网上,仍旧挂着当年描述横山下村新农村建设奠基时盛况的新闻。然而,2年过去了,横山下村的村民盼来的不是美好生活,而是无尽的烦恼。
7月24日上午,南方农村报记者来到横山下村的新村现场:一排排整齐划一、外墙贴着瓷砖的新房,在阳光的照射下闪闪发亮。记者走进其中一套房屋一看,客厅、厨房、卧室的天花板上,到处可见裂缝,有的裂缝长达两三米。尽管这些裂缝已被修补过,但漏水的痕迹仍旧明显。南方农村报记者察看了新村的9套新房,其中8套存在裂缝、漏水的情况。村民王振龙(化名)告诉记者,整个新村共41套房,有36套有裂缝、漏水等情况。在距离新村几百米的地方,不少村民仍旧住在破烂的泥砖房中。
2012年,横山下村被英德市列为“两不具备”(不具备生产、生活条件)贫困村,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行整村搬迁。同年,该村还被清远市列为新农村建设示范村。横山下村计划建60套新房(实际建成41套),每套占地80平方米。政府给每户补贴资金3万元,每户村民自筹5.6万元。
2012年7月,横山下村与惠州市康君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签订了建设合同。合同约定,新村在2013年1月30日前竣工;施工队进场动工后,每户村民先支付1万元工程款;建好
基础后,每户再支付1万元;主体封顶后,每户支付2万元;余款在工程验收后付清。
安全性低于国标
2013年初,横山下村的新村主体工程基本完工。与此同时,村民发现新村部分房屋有裂缝和漏水情况。于是,王振龙等村民开始向清远市住建局等反映。
接到投诉后,清远市住建局将村民反映的问题转交英德市住建局处理。随后,英德市住建局派出技术人员,会同石牯塘镇府领导到现场调查。调查组确认横山下新村部分房屋有质量问题,但英德市住建局在书面答复村民时称,横山下村的新村建设属农民自建自用房,未纳入住建局的监管范围。英德市住建局的调查结果显示,横山下新村是村民代表参观某新村后套用该村的图纸建设的;施工时,未对建筑材料或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等取样检测。英德市住建局建议村民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对房屋质量进行鉴定。
2014年1月初,王振龙等村民委托广州一家鉴定机构,抽检了新村两排共10套(5套连为一排)新房。南方农村报记者在该公司出具的鉴定报告中看到,其中一排房屋的安全性等级被认定为Bsu级(尚不显著影响整体承载功能和使用功能,可能有极少数构件应在安全性或使用性采取措施),房屋的安全性低于国家现行标准规范要求;房屋顶板出现的裂缝、渗水现象,主要是施工质量因素造成,但裂缝宽度细小,不影响安全使用。另一排房屋的安全性等级被认定为Csu级(显著影响整体承载功能和使用功能,应采取措施,且可能有极少数构件必须立即采取措施),房屋的安全性不符合国家现行标准规范要求。鉴定报告认为,受检的两排房屋的柱、梁构件有较多不具备加层能力,建议“不宜加建二层”。
王振龙告诉南方农村报记者,他当时之所以参与新村建设,主要是考虑到有财政补贴,“没想到好事变坏事。”王振龙说,按当初的合同,他已经交了4万元给承建商了,“现在房屋质量出问题了,我宁愿住泥砖房,也不敢冒险住新房。而且,新房到处漏水,住得也不舒服。”
村民王雄斌(化名)则更关注鉴定报告中的“不宜加建二层”问题。王雄斌家有6口人,在家里仅有的3间泥砖房住不下,只能借别人的泥砖房暂住。王雄斌告诉南方农村报记者,即使新房不漏水,现在一层只有3个房间,不能加建二层,“我们搬过去还是不够住。”据了解,全村共15户没入住新村。
7月24日,石牯塘镇人大副主席黄振职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今年4月,英德市成立了由市农办、市住建局、市扶贫办和石牯塘镇政府等部门组成的联合工作组,协调处理横山下村的事情。黄振职说,通过协调,有6户村民入住了新村。
承建商承诺修补
黄振职强调,横山下村的新村建设不是政府项目,整个工程交由村里操作,镇府没参与,只是指导。
对于房屋出现的质量问题,黄振职认为是鉴定标准过高造成的。石牯塘镇党政办主任丘可亦也有此看法:“这套标准不适合农村。”丘可亦告诉南方农村报记者,之所以出现质量问题,是因为2012年底,横山下村原村干部因村账等问题被村民罢免后,新一届村干部没监督好工程质量。
“鉴定报告说不宜加层,也没说绝对不能。这个话还有余地。”丘可亦表示,承建商曾当着镇长的面承诺,房屋可以加建二层、三层,并保证二十年没问题,如果加层后出现问题,他愿意承担责任。黄振职告诉记者,承建商多次向村民表态,将房屋修到不漏水才交房。对于加层问题,黄振职认为,以后村民可以通过加梁加柱的办法解决,“只是成本会增加。”
黄振职告诉南方农村报记者,扶贫办已经按每户1万元的标准,将财政帮扶资金拨给承建商,但现在房屋质量出了问题,剩下的财政资金就冻结了。黄振职认为,有些村民抓住房屋质量问题不放,是因为他们想不付工程余款就入住。
对于横山下村新村建设的房屋质量问题,英德市住建局建筑管理股股长朱启均向南方农村报记者表示,按照《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建筑施工许可法》等相关规定,横山下村的新村建设属于农村自建低层房屋建筑,不需要办理施工许可证,不属于住建局的监管范围。朱启均表示,村民与承建商签订协议建房,出现了质量问题,应由双方协商解决。
“按规定,房屋封顶后,由镇政府和村民对房屋进行验收。”7月25日,英德市扶贫办老区移民股的蓝股长告诉南方农村报记者,石牯塘镇府去年提供的验收资料显示横山下新村的房屋已“合格”,扶贫办就将每户一万元的省级补助拨下去了,“对房屋质量问题,扶贫办没资质监管。”
对于各政府部门的解释,王振龙表示不能认同。“新农村建设不是农民请人建房那么简单。财政拨了100多万元,就不管工程质量么?”王振龙说,新村建设开工前,政府领导称要高标准建设,建设过程中却没人监管,质量出了问题,还推卸责任。“我们出了几万元,房子质量出问题了,政府又不管,我们该怎么办?”
文章关键词: 广东清远新农村房裂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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