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许路阳 实习生黄小雨) 根据今天教育部网站公布的《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要求,高校校级领导干部社会兼职情况、因公出国(境)情况,将面向社会公开。
此前,根据教育部党组相关文件精神,只对部属高校校领导社会兼职情况、因公出国(境)公示情况进行了规定,且规定是在校内进行公示,此番调整后,高校范围和公开程度均有所扩展。
据教育部办公厅负责人介绍,整个《清单》共涉及公众所关心的招生、财务、人事等10大类50条信息。
对部属高校而言,今年10月底前,要在学校门户网站开设信息公开专栏,全面公布清单各项内容。而地方高校和其他部门所属高校要按照各省级教育部门和主管部门(单位)教育司(局)要求参照执行。
如何监督高校落实《清单》要求?上述教育部办公厅负责人称,高校监察部门会同组织、宣传、人事等机构及师生员工代表,对清单实施开展监督检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高校日常监督检查,监督检查的结果要向社会公开。
此外,教育部将引入第三方机构对照《清单》50条,对所有部直属高校公开情况开展评估,并适时组织督查,评估和督查情况将向社会公布,并鼓励社会监督。
(原标题:高校领导因公出国(境)情况将面向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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