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许路阳 实习生黄小雨) 今天下午,教育部通报河南开封杞县、通许县高考替考舞弊案件有关人员处理结果。记者发现,其中经公安机关确认的在校大学生替考“枪手”来自多所湖北、山东高校。
此前,河南省已对10名被替考考生,给予取消各科次考试成绩、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3年的处理,并将涉案的11名替考“枪手”,上报教育部,建议按有关规定从严处理。教育部新闻发言人续梅也曾证实,被替考考生共10人,而“枪手”共11人,包括高校在校生和毕业生。
此次教育部通报显示,经公安机关确认的在校大学生替考“枪手”,3年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其中,属在校大学生的,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已分别由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华中师范大学、武汉理工大学、武汉科技大学、青岛科技大学等高校,给予开除学籍处理。
(原标题:河南替考案件“枪手”来自湖北、山东高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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