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纪委将严查农村干部违法违纪行为

2014年08月01日03:19  北京青年报 收藏本文

  本报讯(记者 李泽伟) 针对中央巡视组反馈的北京“小官巨腐”问题的通报,市纪委日前启动严查农村干部违纪违法行为的专项行动,行动将持续到年底,涉及本市13个涉农区县。市纪委将全面梳理从2013年1月至2014年6月接到的涉农信访线索,集中整治“小官巨腐”问题。

  半年专项行动涉及13个涉农区县

  根据中央统一部署,2014年3月31日至5月30日,中央第二巡视组对北京市进行了巡视。今年7月初,中央第二巡视组向北京市反馈巡视情况,组长徐光春指出,巡视发现北京国有企业、工程建设、教育文化、医疗卫生等部门和领域的腐败案件相对集中,乡村干部腐败问题凸显,“小官巨腐”问题严重,征地拆迁问题较多,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够到位。

  市纪委日前下发《关于开展“严肃查处农村基层党员干部不正之风和违法违纪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市纪委表示,此次专项行动既是认真落实中央领导重要批示精神,不折不扣地抓好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同时也是为了贯彻落实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在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中深化“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精神,剑指群众反应强烈的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法违纪问题及“四风”突出问题。市纪委介绍,此次专项行动将自7月中旬至今年年底在全市13个涉农区县全面开展

  重点查处乡镇副科级以上干部

  市纪委介绍,此次专项行动主要对象包括乡镇副科级以上党员干部及农村“两委”班子中的党员干部。查处的重点主要包括: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市委实施意见的问题;征地拆迁中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违法用地、违法建设问题;农村“三资”管理使用中的腐败问题;涉农资金管理使用中的腐败问题;农村工程建设中的腐败问题;违反财经纪律的问题及其他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等八个方面的问题。

  市纪委还要求各区县纪委要针对案件中暴露出来的体制机制和制度问题以及管理上的薄弱环节,督促相关单位和部门举一反三,及时建章立制、狠抓整改落实,不断健全民主决策、“三资”管理使用、民主监督等方面的制度机制,认真落实相关改革措施,为加强农村基层党员干部作风建设提供长效化保障。

  将梳理一年半以来的涉农信访线索

  市纪委介绍,专项行动期间,市纪委相关部门将对2013年1月至2014年6月底受理的涉及乡镇及农村党员干部信访举报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并对其中的典型问题线索进行排查、核实,确定一批重点案件。在此基础上,集中查办一批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法违纪案件,以此实现加强警示、形成震慑的目的,督促农村基层党员干部依法、廉洁履行职责。

  为确保此次专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市纪委将在北京纪检监察网开通专项行动专栏,公布12388信访举报电话,各区县纪委也将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群众举报和社会监督。市纪委要求对典型案件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警示教育和震慑作用。各区县将成立以纪委书记任组长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加强与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和审计等部门的协调配合,整合资源、协同办案,切实增强攻坚力度。

  区县举措

  密云

  试点村干部建廉政档案

  密云县开展了“严肃查处农村基层党员干部不正之风和违纪违法行为”专项行动。重点查处镇街副科级以上和村“两委”班子中的党员干部在征地拆迁中侵害群众利益、农村工程建设中贪污腐败、涉农资金管理使用中违纪违法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八类问题。

  此外,密云县还以穆家峪镇为试点,建立了包括穆家峪镇现有科级干部和村书记、主任等60人在内的镇村干部勤政廉政档案,内容涵盖建档人本人和家庭成员基本情况;本人年度廉洁自律情况;本单位对其廉洁自律的评价意见;廉洁从政民主评议结果;诫勉谈话内容;任职期间违纪违法问题登记和本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考核综合评价意见等。廉政档案将成为日后干部选拔任用、奖励惩处和责任追究的重要依据。

  朝阳

  村干部要说明个人住房情况

  朝阳区重点整治农村地区存在的违规侵占使用土地、违法建设等突出问题。区委要求农村地区党员干部和村“两委一社”主要负责人要在个人对照检查中,说明个人拥有宅基地情况,说明本人、配偶及共同生活的子女承租集体土地情况,包括是否签订协议、位置、面积、用途、有无违法建设等情况。

  朝阳区还依据《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结合朝阳实际,对农村基层干部明确提出“六个严禁”的纪律要求,包括严禁利用职务之便侵占和违规承租集体土地;严禁进行违法建设或利用违法建设非法获利;严禁在征地拆迁中为本人及亲属谋取不正当利益;严禁以各种名义违规使用、挥霍浪费集体资金;严禁在换届选举中违反规定拉票贿选;严禁违反权力运行公开透明要求及弄虚作假、逃避监督。

  通州

  五部门联合检查农村“三资”

  通州区纪委表示,农村集体组织的“三资”管理问题越发凸显,“三资”指的是农村集体资金、农村集体资产和农村集体资源,他们重点查处了6件农村“三资”违纪违法的典型案件。通州成立区级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日常监管,同时建立了由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区农委、区民政局、区经管站五部门组成的联合检查组,对全区475个行政村“三资”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进行联合检查。乡镇普遍实行了“村账托管”制度,并实施“村级民主理财参席制度”,各乡镇托管中心记账人员深入各村参加民主理财会,定期监督村级“三资”管理情况。通州区在全市率先搭建了农村土地流转信息平台,率先探索和建立了农村土地流转指导价格评估机制。

  丰台

  组织村干部旁听“小官巨腐”庭审

  丰台区法院近期开庭审理了花乡高立庄投资管理公司原董事长兼总经理陈伟杰涉嫌受贿案。在2008年至2013年期间,陈伟杰利用职务便利先后收受贿赂达千万元,对农村集体经济利益造成严重损害。

  丰台区纪委表示,这是区纪委和区检察院查办的一起“小官巨腐”典型案件。近200名农村干部旁听了案件审理过程和主审法官对案件的法律解析。一位村干部表示,“原来的同事,现在站在被告席上,这种反差让人深受教育。”区纪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对区域内违法违纪典型案件的公开审理组织村干部旁听,目的是以身边人、身边事教育全区农村干部慎权慎行、远离贪腐。

  大兴

  成立拆迁机构中介信息库

  针对拆迁容易出现腐败问题的情况,大兴区成立了拆迁机构中介信息库。企业自愿报名加入信息库,进行集中信息化规范化管理。目前,已有包括评估公司、拆迁服务公司、拆除公司的360余家公司报名加入该信息库,大兴区还组建了区征地拆迁服务机构评标专家库,制定《中介服务机构招投标工作流程》、《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和《征地拆迁项目中介服务机构奖惩机制的意见》,为征地拆迁相关工作提供了有效政策支持。同时还建立建筑业企事业诚信库,将在区内承揽业务的施工企业、监理企业、招投标代理机构、造价咨询企业共240余家企业纳入建筑业诚信库,实行动态管理。

  平谷

  探索乡镇党委向村派驻监察员

  平谷区探索乡镇党委驻村纪检监察员制度,明确驻村纪检监察员的监督职责、监督对象、监督方式,有效实施事前预防、事中监督、事后查处,使监督贯穿于权力行使的全过程。平谷区纪委通过召开信访案件线索排查会、案件查办联席会等形式,加强农村基层案件线索的研判。今年以来,区纪委针对农村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立案26件,比去年同期增加了一倍。文/本报记者 李泽伟

(原标题:市纪委全面梳理涉农信访)

文章关键词: 违法违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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