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乡村干部腐败问题凸显 贿赂型犯罪超贪占型

2014年08月04日02:39  新京报 收藏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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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中央第二巡视组向北京市反馈巡视情况时指出,北京各层级干部中存在腐败现象,乡村干部腐败问题凸显。北京市纪委随即发布“农村干部违法违纪”专项整治方案,表示将严惩“都市村官”贪腐。一场针对“小官巨腐”的战役打响。

  日前,北京市检察院通报数据显示,2013年1月至2014年5月,北京市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案件201件,涉案236人,目前已移送审查起诉152人。新京报记者采访昌平、海淀、石景山等多个区县检察院,办案人员认为权力集中、监管缺位,使“小官巨腐”有空子可钻。

  特点1

  职级虽不高多握有实权

  据介绍,“小官巨腐”的一大特点就是涉案人员职务级别不高,但权力集中。2008年至2013年,昌平检方在查处的29人中,从职务看,所长、站长、经理等单位“一把手”12人,副所长、副站长等副职3人,主任、科长等主要部门领导5人,其他工作人员9人。从职级看,副处级1人、正科级13人、副科级4人、科员级5人、无职级6人。“由此可见,涉案人员主要集中于单位主要领导和部分‘实权’岗位。”办案人员说。

  海淀检察院反贪局办案人员介绍,从他们立案侦查的典型案件可以发现,“小官”的共同特征在于均具有经手财务的便利条件。“这种‘蚁贪’式腐败行为人的作案轨迹,充分暴露了发案单位及各职能部门监管严重缺位问题。”

  ■ 案例

  街道办科长

  伪造签名冒领福利

  日前,通州检方查办了该区新华街道办事处街政管理科原科长王丽艳贪污一案。其利用负责街道优抚、社会救济等工作的职务之便,采取虚列人员、伪造签名等方式虚报冒领在职伤残人员抚恤金、优抚人员慰问金、义务兵优待金、低保金23万余元。

  ■ 建议

  监督更细化才能减少“钻空子”

  昌平区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许燕凌称,此前该局侦办的案件中,有一个市政管委下属的科长在清扫马路招标时让自己亲戚包揽工程,事实上该部门本身对于招标就有制度规定,但没有落实下去,使这名科长钻了空子。许燕凌建议,相关部门要建立可操作的制度,监督应越来越细,才能制止一些基层腐败。“比如规定涉及多大的金额要向上级报批等。”

  特点2

  涉农犯罪常与拆迁相连

  根据昌平检察院数据,近五年来,该区涉农职务犯罪案件达21件,涉案30人。“涉农领域已成为近年职务犯罪的重灾区,尤其是‘两委’换届年前后,往往涉农举报信访激增、涉农职务犯罪案件易发多发。”检方介绍。

  办案人员说,单独犯罪少、集体共同犯罪多,是当前涉农职务犯罪的一个显著特点。涉案人员为了获取非法利益,经常相互勾结,欺上瞒下,合伙作案,群体腐败现象屡见不鲜。

  此外,涉农犯罪往往与征地拆迁和惠民政策领域紧密相连,比如2010年昌平涉农举报线索中,涉及征地拆迁的较高,到了2012年随着区域征地拆迁的减少,新农村建设领域案件比重上升。

  ■ 案例

  称拆迁工作辛苦向开发商索贿120万

  通州区宋庄镇寨辛庄村原党支部书记、村主任史福利在负责村里土地拆迁工作时,因觉得工作辛苦,向开发商多要120万元,事后与另一村官私分。此外他还擅自挪用本村700万元征地补偿款为一公司做贷款担保。2012年9月3日,史福利被判刑20年。

  ■ 建议

  农村建设专项资金单独建账管理

  办案人员分析,对于涉农案件的疏堵首要是改进乡镇党委政府对村党支部的领导,对村委会的指导方式要有针对性和有效性。

  对问题突出的“征地补偿款”等问题,需将其列为一个专项工作,建立虚报冒领责任追究制等制度,聘请监督员,防止暗箱操作。并加强对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农村建设专项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单独建账管理。

  特点3

  不少贪腐案涉小额工程

  昌平检方介绍,2012年至今查处的案件中,虽分属执法、水务、道路交通、电力、市政等行业领域,但涉及事项均为小额工程项目。

  办案人员分析,在区县大发展的背景下,工程项目尤其是小额工程不断上马。很多工程是基层科队站所自己拨款、发包、监管直至验收,权力集于一身,导致腐败案件频发。

  此外,由于工程项目一般涉及的人员多、环节多,经常是各环节的工作人员“通力配合”,才能达到获取非法利益的目的,有的甚至正副职之间相互勾结,共同贪污国家财产。窝案、串案数量显著上升,打击难度加大。

  ■ 案例

  经手各项工程虚报价款借机截留

  2012年初,昌平区水务局下属单位一施工处负责人刘某涉嫌贪污。刘某每年经手大量的工程项目,一批批国家拨款经过他的手支付给具体的承包商。刘某虚报费用提高工程价款,再由承包商将多收取的款项返还给自己,这样既没有压缩承包商的利润,又填满了自己的腰包。几个工程下来,刘某将上千万元工程款化公为私。

  ■ 建议

  利用招投标市场行贿档案查询机制

  许燕凌认为,小额工程上的腐败,反映出有关部门对于项目审查不严。“比如我们办理的村主任侵占征地款案子就是其虚构了一块土地申请征地款,但上级没有实地考察,只是通过书面往来就签字了。”因此,应建立村里小组监督制度,避免“一言堂”出现。此外,北京市检察机关已建立“全市招投标领域引入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机制”,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

  特点4

  贿赂型犯罪超过贪占型

  昌平区2012年至2013年初查处的12起基层科队站所职务犯罪的案件中,受贿案占了10件。贿赂型犯罪已连续三年超过传统的贪占型犯罪。其中,“购物卡腐败”目标更小、更为隐蔽、证据不易获得,因此使贪官极少去触碰被制度和监督所围绕的公款。

  办案人员发现,行贿人以各种方式贿赂涉案国家工作人员,常会全面渗透至工程发包、审批、质检等多个环节,拉拢、腐蚀一串干部。同时,行贿人还大多利用逢年过节的机会,小额多次向公职人员行贿,通过细水长流的感情投资,掩饰真实的行贿目的。此外,还一并出现权力腐化的“次生现象”,如包养情妇等。

  ■ 案例

  区市政管理所所长受贿百万包养情人

  昌平区市政管理所书记兼所长郭某受贿就是为博“红颜一笑”。在他涉案的200余万元中,有125万元均是利用职务便利受贿,用于资助情人买车、买房、开店。

  2013年8月26日,朝阳区农村工作委员会原副主任董金亭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9年,其贪污受贿的19万余元则用于办高级美容卡、给儿子买头等舱机票等。

  ■ 建议

  发现高消费苗头应及时查处

  许燕凌认为,一些官员如果生活中出现高消费、赌博等异常情况时,应该引起领导重视,及时找其谈话或查处,“贪念是在生活中反映出来的。”此外,还要加大对于商业贿赂的打击力度,修订实名办理消费卡的制度,按照行业进行不同的廉政风险警示教育。

  本版采写/新京报记者 刘洋

  案例整理/见习记者 凌晨

(原标题:涉农领域成“小官巨腐”重灾区)

(编辑:SN117)

文章关键词: 乡村干部腐败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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