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开“华藏宗门”教首“神秘”面纱

2014年08月15日05:39  南方日报 收藏本文

  打着宗教名人的旗号,揭阳惠来县男子吴某衡(其对外自称“吴某恒”)创立“华藏宗门”并自称“华藏初祖”,编造宣扬歪理邪说实施犯罪活动。他不仅兜售“开光法器”大肆敛财,还唆使弟子为其买房并高价购其字画,更以“男女双修可以使人达到学佛的最高境界”等为名引诱、胁迫女弟子与其发生性关系。

  7月30日凌晨,广东公安机关在公安部的统一部署下,在有关省市的协助配合下开展“猎枭行动”,依法查处“华藏宗门”非法组织,传唤审查涉案人员80多名,搜查取缔活动窝点多处,搜缴该组织宣传品及财物一大批。据初步侦查掌握,该组织教首吴某衡(47岁,揭阳市惠来县人)等人涉嫌组织和利用邪教破坏法律事实、诈骗、强奸等犯罪活动,其中21人已被刑事拘留。据查,“华藏宗门”没有在有关部门进行注册登记,佛教协会证实吴某衡不是在册佛教教职人员。

  ●南方日报记者 陈捷生 实习生 陈梓薇 通讯员 粤政宣 策划统筹:戎明昌

  早年劣迹斑斑吹嘘有特异功能

  今年47岁的吴某衡一直标榜宗教名人,他自称是佛教第88世、禅宗第61世衣钵传人,少林寺第32代传人,是“大日如来佛”的化身,法力无边,弟子拜他为师可以成佛;1990年他自创“华藏法门”组织(1993年改名为“华藏心法”,2013年改称“华藏宗门”),自称“华藏”一脉初祖,自封法号“觉皇”,暗示其是凌驾于各大宗教之上的“皇中皇”,编造“华藏心法”等歪理邪说。

  然而,据警方调查核实,吴某衡早年就劣迹斑斑,少年时期经常玩弄女性、耍流氓,曾因与一名有夫之妇同居,被派出所收容审查;1991年11月,因涉嫌诈骗、流氓罪被惠来县公安局刑警队收容审查。另据了解,其2000年因擅自发行股票罪、非法经营罪被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1年。2010年刑满释放。

  吴某衡自称曾任“少林寺秘门掌门人”“少林寺玄门功法创始人、掌门人”“少林寺般若法门总监坛”“少林寺武术协会气功教练”“嵩山少林寺武术馆武术教练”等,可据了解,少林寺前任住持释素喜在1991年曾对此专门开具证明,称“我寺没有般若法门总监坛,没有秘门、玄门、秘宗等门派”“释行武并不是嵩山少林寺武术馆武术教练”(注:释行武即吴某衡的自封法号)。“德禅方丈”弟子释行空也曾作证,称“吴某衡在少林寺武术协会、嵩山少林寺武术馆没有担任任何职务”“少林寺秘门掌门人、玄门掌门人、玄门功法创始人、华藏气功创始人,这些称号都是吴某衡自立的”。

  警方查证,除了神话自己外,吹嘘拥有特异功能是吴某衡欺骗信徒的又一伎俩。据“全国揭批吴某恒联盟”一位人士称,许多华藏弟子为此准备了很多粮食、淡水、蜡烛和急救箱,山东华藏弟子“大伟”甚至把全部积蓄都用于准备避难。近年来,吴某衡多次在其微博等网络平台发布各地地震信息,散布谣言、制造恐慌,并借机要求弟子购买避地震的“法器”敛财。

  邪恶之手伸向青少年恫吓信徒无条件服从

  近年来,吴某衡大肆发展组织,宣扬歪理邪说,甚至举办青少年特训班,将邪恶之手伸向青少年。据警方介绍,目前已掌握有现实活动的“华藏宗门”信徒千余人,涉及国内北京、上海、天津、江苏、安徽、辽宁、山东、山西、广东、新疆、湖北等省市及美国、挪威等国家。已初步形成以吴某衡为教首、勾联指挥在网上、地方协调员负责组织各地信徒具体实施的组织架构和活动方式。

  对组织成员,吴某衡制定了森严的门规。他使用誓愿、恫吓等手段控制门徒,要求信徒必须“全身心无条件对上师身命皈依”。近年来,还在寒暑假举办“青少年特训班”,将邪恶之手伸向青少年。

  吴某衡近年来虽然没有工作,但收入颇丰,生活奢侈。据知情人士透露,其经常给女弟子购买高档服装;其儿子2012年8月到英国读研究生,其一次给了26万人民币的学费及生活费。警方在其家中更是发现大量弟子供奉的冬虫草、玉石、劳力士手表等,在其保险柜搜查出大量现金。警方查实,吴某衡生活糜烂,经常赌博、酗酒,要求弟子值班“护法”、贴身服务。

  警方呼吁受害者、知情者主动向公安机关报案、举报,提供吴某衡违法犯罪线索,保障合法权益,举报电话:0756—110。

  违法手段大曝光

  1.收取拜师费、奉献金

  吴某衡向新成员收取拜师费。安徽一名弟子称,2011年拜师时,“经师傅亲信弟子袁某授意,先在佛具店花1000多元买了一套僧衣”,又“用红包包了5000元给吴某衡当拜师费”。

  2.兜售开光法器

  2010年,吴某衡在珠海市开办吉莲毗卢性海服务中心(佛具店),通过制造散布灾难谣言,向弟子兜售所谓的开光法器戒坛方、大日如来佛,并强制摊派销售任务牟取暴利。

  2011年3月,吴某衡利用日本的核辐射事件,推出避灾法器“戒坛方”,出厂价80至90元,销售价格1212元。

  2013年11月底,吴某衡指定要为7名办企业的弟子各刻制一枚黑檀木印章,每枚收费5.5万元。

  3.唆使弟子高价购买房产和字画

  2008年,辽宁弟子张某某出资130余万元在珠海九洲大道银石雅园购买190余平米的房产,供吴某衡居住、设立佛堂、作为活动据点。

  2010年,吴某衡唆使弟子张某某购买其一幅亲笔字画,价格为50万元。

  4.举办培训班收取学费

  2014年3月23日,吴某衡与22名企业家弟子进行了网络“法会”,事前通过弟子苏某某收取每人聊天费5000元。

  5.以缴纳罚金名义“借”弟子300多万元

  2013年3月9日以来,吴某衡先后通过网易微博、新浪微博收集“借款”近300万元。但据了解,吴某衡将其中的200多万用于购买理财产品。

  6.胁迫女弟子发生性关系

  近年来,吴某衡以“男女双修可以使人达到学佛的最高境界”等为名引诱、胁迫多名女弟子与其发生性关系。据称,目前有多名女弟子控诉吴某衡“禽兽不如”。据警方介绍,目前吴某衡的子女约有十几人。

  省佛教协会:

  “华藏宗门是个不折不扣的附佛外道”

  广东省佛教协会曾专门对吴某衡的佛教身份、“华藏宗门”的性质进行研究,认为吴某衡及其“华藏宗门”在传承上不属于佛教宗派,组织上不在佛教协会之内,教制上诋毁佛教自封初祖,教义上窃取佛教名言乱释其意,教法上违如来遗教显异惑众;理论体系中盗用佛教名词,肆意解释没有可取之处;具体修行方法中,没有原则,不守戒律,不尊国法;个人行为当中,显异惑众,妄说获福,打大妄语;“于戒、于理、于修、于证都不符合佛教规范,是不折不扣的附佛外道”。

  (原标题:揭开“华藏宗门”教首“神秘”面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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