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记者卫学军 近日,全国档案收费每年或达数十亿的话题登上各大媒体的“头条”。多家媒体援引专家说法,称全国200多个地级市,每个市每年收费少则数百万上千万元,大城市动辄上亿元,全国每年收取的档案托管费至少达数十亿元。昨日东莞市财政局独家回应南都,首次披露东莞收费情况,称2013年东莞共收取人事关系及档案保管费34.46万元。根据广东省发改委发布的消息,广东将于2016年1月1日停收“人事关系及档案保管费”。
档案管理费下调至380元/人·年
根据东莞市财政局的回复,目前东莞严格执行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减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粤价[2012]288号)规定的收费标准:“从2013年1月1日起,个人委托人事关系及档案每月10元,单位委托人事关系及档案每月12元,单位或个人委托单纯存档每份每月3元”。
根据市人力资源局透露,人事代理服务方式分为整体服务和单项服务两种。去年,档案管理费用已经有所下调。整体服务每月收费标准由50元/人调整为40元/人,每年收费标准由500元/人调整为380元/人。单项服务中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每月标准由20元/人调整为10元/人(个人委托)和12元/人(单位委托)。
费用上缴财政并未返还
东莞一年的人事关系及档案托管费是多少呢?据东莞市财政局回复,2013年东莞共收取人事关系及档案保管费34.46万元。
东莞市财政局表示,东莞队对由市人才交流中心提供人事关系及档案保管服务的个人、单位收取人事关系及档案保管费。人事关系及档案保管费是国家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统一上缴市财政国库,纳入市财政预算综合使用。东莞人事关系及档案保管服务由市人才交流中心负责提供,该中心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经费由市财政供给,没有与收费收入挂钩。东莞市财政局在回复明确表示,该项业务与人才市场无关,收费收入没有返还给人才市场。
[专家说法]
林江:修正档案法,明确保管机构
8月13日,国家发改委价格司有关负责人向媒体记者表示,最迟到2016年,各地都不得再收取档案保管费。广东发改委随后也表态,全国范围内将于2016年1月1日停收“人事关系及档案保管费”,广东也不例外。对于人事关系及档案托管费,中山大学岭南学院财税系主任、林江教授表示,档案保管制度是按照档案法、干部档案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的,它的存在是合法合理的。
对于档案管理作为一项公共服务,应该由政府出资管理的说法,林江表示赞同。他认为,国家出台了档案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个人不得截留和销毁档案,并未明确档案究竟应该交由谁来管理,人才市场承担了这一保管任务,由此产生的保管费用对于政府来说应该是可以承担的。林江建议,国家该出台一个档案法的修正案,将保管机构明确,将是否收费以及收费标准明确,以此来规范档案管理。
[案例]
档案没在人才市场 仍交2040元保管费
2009年9月,在东莞南城某文化事业单位上班的杨小姐将人事关系及档案迁到了南方人才市场。“单位总部在广州,同事的人事关系和档案都在那里,我就迁了过去。”杨小姐当时并未关心收费问题。去年4月份,因为已入户东莞,杨小姐打算将人事关系和档案也一起迁到东莞。在迁出人事关系和档案时,杨小姐交了1800元人事关系及档案保管费。
“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会收那么贵,当时急着办各种户口迁移的手续,所以没有细问。”杨小姐说,她将人事关系及档案从南方人才市场迁到东莞人才市场后,根据后者要求,又交了240元的人事关系及档案保管费。也就说,2009年9月至今,5年时间杨小姐在人事关系及档案保管上花费了2040元。
杨小姐说,事后觉得被收1800元托管费太贵,而且人才市场也很不靠谱。“我去转档案时,南方人才市场说找不到我的档案,后来又去单位找才找到,原来我一直没有归档,南方人才市场也一直没有帮我管理。”杨小姐说,感觉人才市场平时根本不做什么事,只是在客户要用档案的时候一味地收费。杨小姐表示,自己并不清楚人事关系及档案托管费的收费标准。跟杨小姐一样,不少市民对人才市场“躺着挣钱”的做法很不满。
(原标题:人事档案费去年收了34.46万元)
文章关键词: 人事档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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