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美美因开设赌场罪或面临3至10年有期徒刑

2014年08月20日16:45  法制晚报网 收藏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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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制晚报讯(记者 侯懿芸 张雷) 今天下午,法制晚报记者从东城检察院获悉,郭美美因涉嫌开设赌场罪于8月20日被批准逮捕,由公安机关对此案继续开展侦查工作。根据法律规定,郭美美或将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所谓“开设赌场”是指以营利为目的,营业性的为赌博提供场所、设定赌博方式、提供赌具、筹码、资金等赌博的行为。根据我国《刑法》“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的规定,根据此前警方核实的郭美美开设的赌场每场赌资都在百万元以上,其构成上述开设赌场罪中情节严重情形的规定,郭美美或将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和并处罚金的处罚。

(原标题:郭美美因涉开设赌场罪 或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文章关键词: 郭美美 赌博 开设赌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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