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长沙8月21日电 (记者谭畅)湖南省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办公室20日通报,湖南省邵阳市有关部门对日前查获的一起邮政车非法运输危化品案件进行追责。车辆所在的绥宁县邮政局领导受处分,汽车驾驶员被行政拘留,并罚款5万元。
沪昆高速湖南邵怀段“7·19”特大交通事故发生后,公安部针对危化品运输车及客车违法行为,在全国部署开展“打四非、查四违”专项行动。8月2日,邵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接到群众举报,在发生“7·19”事故的沪昆高速邵怀段,有一辆牌号为湘E57590的邮政货车从隆回收费站上高速公路往绥宁县非法运输危化品——40瓶氧气。
邵阳交警支队和绥宁交警大队接警后立即追查,于3日在绥宁县邮政局院内查获这台车辆。车辆驾驶员肖某某5日被传唤到案后,拒不承认运输危化品。邵阳市安监局、公安局6日组成联合调查组调阅道路监控视频等资料取证。在大量证据面前,肖某某最终承认私自驾驶邮政车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违法事实。随后,肖某某被行政拘留10天。11日,湖南省道交委办公室向邵阳市道交委发出督办函,要求进一步整改、追责到位。
湖南省道交委办公室20日发布追责结果:邵阳市邮政分公司对绥宁县邮政局局长孙雪平进行通报批评,对绥宁县邮政局副局长黄益刚给予行政警告处分;绥宁县纪委对孙雪平和黄益刚进行诫勉谈话;绥宁县和隆回县的安监部门暂扣两家涉事危化品企业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并责令其停业整顿;车辆驾驶员肖某某留用察看一年,并承担绥宁县道路运输管理局对绥宁县邮政局的行政处罚罚款5万元。
文章关键词: 危化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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