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期刊公开曝光北大博士生抄袭国外论文

2014年08月23日10:37   收藏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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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艳茹论文《1775年法国大众新闻业的“投石党运动”》正文第1页中,被黄色标记出的抄袭内容。 于艳茹论文《1775年法国大众新闻业的“投石党运动”》正文第1页中,被黄色标记出的抄袭内容。

  澎湃新闻记者 陈良飞

  北京大学再曝抄袭丑闻。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了解到,8月17日,新闻传播类知名学术期刊《国际新闻界》罕见刊登了一则《关于于艳茹论文抄袭的公告》。

  在公告中,该刊称,“本刊近期接到读者举报,称于艳茹的论文《1775年法国大众新闻业的“投石党运动”》涉嫌抄袭。”

  《1775年法国大众新闻业的“投石党运动”》一文发表于2013年第7期,作者署名于艳茹,发表论文时为北京大学历史学系博士生。

  于艳茹涉嫌抄袭的国外论文题为《"Frondeur" Journalism in the 1770s: Theater Criticism and Radical Politics in the Prerevolutionary French Press》,发表于《Eighteenth-Century Studies》1984年第4期,作者署名为Nina R. Gelbart。

  《国际新闻界》编辑部经仔细对比两篇论文后发现,于艳茹在其论文中大段翻译Gelbart的论文,甚至直接采用Gelbart引用的文献作为注释。

  在公告中,刊物方面还附录了两篇论文,并用黄色标注了于艳茹具体抄袭的内容。据澎湃新闻统计,除了摘要和结语部分,于艳茹几乎全文“翻译”了Gelbart的论文,多个段落甚至一字未改,原文照翻。

  于艳茹论文《1775年法国大众新闻业的“投石党运动”》正文第1页中,被黄色标记出的抄袭内容。

  该刊认为,于艳茹的行为已构成严重抄袭。为了反对此类学术不端行为,该刊决定采取三点措施:

  第一,将于艳茹论文抄袭情况公告于本刊网站,并通报于作者相关单位;

  第二,联系相关文献收录机构,删除于艳茹该文的电子版;

  第三,五年内拒绝于艳茹的投稿。

  8月21日上午,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副教授刘海龙在其实名认证微博转载了这一公告,立即引发网友热议。有网友称,“不知道北大历史系怎么处理这事?”

  北大历史学系教授罗新也在其实名认证微博转发了刘海龙的微博,并称:“这个也应公告全系,咸使知闻。”

  截至澎湃新闻发稿时,北大历史学系尚未就这一抄袭事件公开表态。

  在《公告》中,《国际新闻界》称将“联系相关文献收录机构,删除于艳茹该文的电子版”。不过,澎湃新闻登陆中国知网查询发现,目前于艳茹的抄袭文章尚未删除,还可以下载。

  《国际新闻界》是一本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主管、中国人民大学主办的新闻传播学综合性学术月刊,刊载国内外新闻传播学各领域理论和应用研究的原创性成果。

  目前,国内学术期刊公开刊登抄袭公告较为罕见,8月17日《关于于艳茹论文抄袭的公告》也是该刊官网刊登的唯一一份抄袭公告。

  附:《国际新闻界》关于于艳茹论文抄袭的公告全文

  (http://cjjc.ruc.edu.cn/CN/column/item131.shtml)

  本刊近期接到读者举报,称于艳茹的论文《1775年法国大众新闻业的“投石党运动”》涉嫌抄袭。本刊对此进行认真调查和核实后,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1.论文《1775年法国大众新闻业的“投石党运动”》发表于《国际新闻界》2013年第7期,作者署名于艳茹,刊时为北京大学历史学系博士生。

  2.论文《"Frondeur" Journalism in the 1770s: Theater Criticism and Radical Politics in the Prerevolutionary French Press》发表于《Eighteenth-Century Studies》1984年第4期,作者署名为Nina R. Gelbart。

  3.本刊仔细对比以上两篇论文后,发现于艳茹在其论文中大段翻译Gelbart的论文,直接采用Gelbart引用的文献作为注释。本刊已用黄色标注以下具体抄袭的内容,供读者甄别:

  《1775年法国大众新闻业的“投石党运动”》的抄袭内容

  《"Frondeur" Journalism in the 1770s: Theater Criticism and Radical Politics in thePrerevolutionary French Press》的被抄袭内容

  4.鉴于以上的调查结果,本刊认为于艳茹的行为已构成严重抄袭。为了反对此类学术不端行为,本刊决定:

  (1)将于艳茹论文抄袭情况公告于本刊网站,并通报于作者相关单位;

  (2)联系相关文献收录机构,删除于艳茹该文的电子版;

  (3)五年内拒绝于艳茹的投稿。

  5.此次抄袭事件警示本刊要不断完善评审工作。本刊为此工作疏漏向读者致以真诚的道歉!同时呼吁读者和我们共同抵制学术不端行为,遵守学术道德,追求学术创新。

  《国际新闻界》编辑部

文章关键词: 北京大学 论文抄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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