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公交场站被指建设公寓 规划部门称属违法

2014年08月27日16:25  中国新闻网 收藏本文
“公交公寓”工地大门上张贴着销售电话 杨大勇 摄 “公交公寓”工地大门上张贴着销售电话 杨大勇 摄

  中新网郑州8月27日电 (记者 杨大勇)“应该属于城市公共交通设施用地,怎么要建住宅楼?”近日,有郑州市民反映,位于郑州市秦岭路淮河路西的公交场站被挤占,正在建设“公交公寓”,并且开始发售。郑州市规划局给记者回复称,该项目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属违法建设,已责令其停工。

  据郑州市民反映,根据郑州市城市总体规划,郑州市淮河路以北、秦岭路以西10多亩土地为市政公共交通设施用地,土地以政府划拨方式取得,用于建设公交首末站,而郑州市公共交通总公司与河南亨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共同搞地产开发。

  根据反映,记者近日到位于郑州市秦岭路淮河路的“公交公寓”工地。在现场看到,该工地大门和院内的临时房屋上均张贴“公交公寓”房源、销售电话。院内土地已经过平整,靠近淮河路一侧的地块已经开建。现场一名工作人员表示,要买房,可以打电话咨询。随后,按照院内张贴的房源手机号,记者与其取得了联系,一位自称姓徐(音)的先生称,项目就一栋31层楼房,每平方米4000多元,没有房产证,是郑州公交公司和亨业房地产联合开发。

  那么,“公交公寓”项目用地是如何规划的,是不是如市民反映的挤占了公交场站?

  经过记者查询,在郑州市政府采购网、中国采招网发布的《郑州市2013年公交场站专项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中显示:其中一标段是秦岭路淮河路公交场站,该标段内位于秦岭路、淮河路。秦岭路淮河路公交场站与“公交公寓”的位置相吻合。

  在郑州市规划局办事大厅,其工作人员表示未查到该地块的用地规划信息。随后,该局新闻中心给记者发来《关于“公交公寓”无证建设住宅楼调查情况的说明》。该说明称,“公交公寓”项目位于淮河路北、秦岭路西,系河南亨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郭庄、阎庄村城中村改造项目,目前该公司未取得该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属违法建设,已经责令停工。

  在该局提供的图片资料还显示,“公交公寓”地下一层部分已经建好,一部分钢筋露出地面约一米高。在该项目院中的用电设施上,还贴有查封封条。

  记者到郑州市公共交通总公司了解相关情况,该公司一位姓罗的工作人员表示会给回复,随后记者又多次与该公司取得联系,可截至记者发稿时未收到该公司的回复。

  根据《郑州市城市公共交通条例》第十条规定:城市旧城改造和新城建设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根据城市道路承受能力,科学编制。按照城市公共交通专项规划预留城市公共交通停车场、首末站、换乘枢纽站等设施用地。城市公共交通设施用地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应当以划拨方式供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城市规划确定的城市公共交通设施用地或者擅自改变其土地用途。

  对此,我们将继续关注。

(原标题:郑州公交场站被指变身房产 规划部门称属违法建设)

(编辑:SN117)

文章关键词: 公交场站 违法建设公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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