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参与救助流浪乞讨人员可获信息费等补助

2014年08月29日13:05  新华网 收藏本文

  新华网合肥8月29日电 (记者鲍晓菁)记者28日从安徽省民政厅获悉,该省日前出台新规,鼓励社会力量,特别是公路养护工、出租车司机、环卫工人、园林工人、青年志愿者等参与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对于提供救助信息及时准确有效的,有关部门可按照一定标准发给信息费等补助。

  安徽省此次还规定,该省将积极开发现有资源,加快建立救助信息报告员队伍,力争在2014年年底前在全省建立起社会参与面广、覆盖面大、渠道顺畅和响应快速的救助信息报告员网络,力求做到“早发现、早保护、早救助、早救治、早保护、早处置”,确保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不因冻、饿、病等情况发生意外。

  另一方面,在开展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工作基础上,该省将逐步建立辖区家庭监护缺失或监护失当等困境未成年人的发现报告机制。社会人士发现陷入困境的未成年人,如家庭暴力、监护缺失等,可迅速拨打110报警,由公安部门处置后,护送至救助管理机构。

(编辑:SN064)

文章关键词: 救助流浪乞讨人员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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