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富少涉性侵34名女子二审获刑79年7个月

2014年09月02日10:38  中国新闻网 收藏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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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宗瑞(资料图)。图片来源:台湾《中国时报》 李宗瑞(资料图)。图片来源:台湾《中国时报》

  中新网9月2日电 据台湾TVBS新闻台报道,喧腾一时的台湾富少李宗瑞性侵案,涉嫌性侵及妨害秘密,一审遭判22年4个月,今天上午高等法院二审宣判79年7个月。

  据此前报道,台湾“淫魔”富少李宗瑞被控自2009年起,到台北市夜店把妹后,对34名女子下药性侵,再用摄影机和手机拍摄性爱过程,遭检方依涉犯加重强制性交等罪起诉。

(原标题:台湾富少李宗瑞偷拍性侵案 二审遭重判79年7月)

(编辑:SN123)

文章关键词: 性侵 李宗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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