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杭州9月4日电(记者方列) 记者从浙江东阳市有关部门获悉,因涉嫌诬告陷害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后,东阳市人民检察院9月4日对吴英的父亲吴永正及代理人蔺文财作出不批捕决定。目前,两人的刑事强制措施已经变更为取保候审。
2014年3月,东阳市政府成立吴英案资产处置组,副市长陈军任组长。7月23日,吴永正、蔺文财以陈军曾向吴英索取贿赂为由,以申请陈军回避的方式向东阳市委、市政府、市委政法委等单位举报,并在蔺文财自建的“中国民告官”网站及个人微博上散布所谓“陈军索贿”一事。
7月25日,陈军向东阳市公安局报案,警方开展调查后发现吴永正、蔺文财存在实施诬告陷害的重大嫌疑。7月29日、30日,两人先后被东阳警方刑事拘留。
东阳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根据警方的调查,在吴永正、蔺文财举报“陈军索贿”前,吴英本人从未向任何部门举报过陈军索贿的情况。根据有关部门的查证,陈军从未接受过吴英任何形式的贿赂。吴永正、蔺文财两人的行为,严重损害了陈军的人格权、名誉权,阻碍了吴英案资产处置的进行,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8月28日,东阳市公安局将吴永正、蔺文财提请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根据法律规定,构成诬告陷害罪的条件必须犯罪嫌疑人有主观故意,即明知自己捏造事实会对被告发人产生追究刑事责任的后果。东阳市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检察机关对案件进行审查后认为,根据现有证据,吴永正、蔺文财尚不符合逮捕条件,因此依法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东阳警方表示,因对吴永正、蔺文财所涉案件需继续侦查,且两人符合取保候审条件,警方依法于9月4日将犯罪嫌疑人吴永正、蔺文财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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