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振福同志道歉声明
1、9月11日上午,在县政府办公楼前就中新化工气味扰民事件与群众对话时公安干警给我打伞一事,我向获嘉县的广大父老乡亲和广大网友表示深深的道歉。
2.根据县政府的安排,我与群众现场对话时,由于现场人多,声音比较乱,只专注解释有关情况,没有注意、也没有阻止有人给我打伞,这是我的错误。
3、公安民警给我打伞一事,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我再次向获嘉县的父老乡亲和广大网友道歉。
吴振福
2014年9月17日
注释:以上信息如有错误请您及时联系撰稿单位或个人予以改正
文章关键词: 警察持枪护卫县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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