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推防腐新规:公务员任职10年需轮岗

2014年09月26日02:39  新京报 收藏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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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中共南昌市委组织部联合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台《南昌市市直机关公务员轮岗交流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引发热议。办法称,担任同一科级领导职务满5年的,具有人、财、物管理,执纪执法、项目审批等重要职能的内设机构连续工作满10年的公务员,应当进行轮岗交流。

  有网友表示,该办法能有效预防腐败,避免人情网与关系网。也有网友称,这样会影响工作进程。新京报记者致电南昌市组织部干部综合处(公务员管理办公室),一负责人介绍,此办法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制定,并在出台前征集过各单位意见,多数人员表示支持。新京报见习记者 李相蓉

  能防公务员搞“小圈子”?

  “一个人在一个地方待久了,多少会有些圈子。” 南昌市组织部一相关负责人向记者表示,制定该办法,首先是出于防腐败的考虑。

  该负责人称,这样可以从制度上预防腐败,防止一些关系网的形成,建立廉洁的公务员队伍。其次,是对公务员的锻炼提升,公务人员可以学习一些新的业务与知识,一定程度上充实自己。

  该负责人还称,公务员往往只负责自己岗位的事情,与其他部门鲜有沟通,这样还可以促进整个单位的内部团结。

  按规定,该轮岗交流,是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和指数内,在同一单位内的同一职务层次、不同职务之间进行转换岗位任职。

  公务员担心调至不满意部门

  南昌市一公务员担心,自己在调岗时,会调至不满意的部门。对此,上述负责人表示,职位调整主要由所在单位安排,但也会征求公务人员的意见,这是一个双向的选择过程。在调整岗位时,也会根据公务人员的专业与特长来进行职务的调整。而对于借轮岗交流突击提拔或者超职数配备干部、借轮岗交流对公务员进行排挤或者打击报复的行为,办法表示,会追究相关责任。

  原岗位工作不会影响

  至于是否会影响工作这一问题,上述负责人称,在办法中有规定,轮岗交流的公务员每年度不得超过本单位科级及以下在岗在编公务员人数的30%,其中科级干部不得超过科级领导职数和非领导职数总数的20%。这里的人数限定,是为保证大部分人员还留在原岗,以使人员变动时不影响工作进程。“特殊岗位也会灵活考虑。”

  中国行政体制改革研究会副会长汪玉凯表示,公务员轮岗交流这一话题已被讨论好多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就有相关规定,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在同一职位上任职五年以上,原则上要实行轮岗。担任某些工作性质特殊的非领导职务的公务员的轮岗,人事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原标题:南昌防腐新规:公务员任职10年需轮岗)

文章关键词: 南昌防腐新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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