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员说话不宜称“某地的”为“我的”
赖 明
经常听到有的地方领导干部在讲话、发言或作报告时说,“我的人口”多少、“我的GDP”多少、“我的财政收入”多少,所言“我的”意指他所在“某市的”“某县的”或“某乡的”,似有一种“老子天下第一”之霸气,让听者倍觉不爽。
或许,有些地方或部门领导将“某地的”或“某部门的”称作“我的”,是想表达自己对所主政、主事的地方或部门的情感,认为是言明自己把所从事的工作当作一种事业的境界。若此,貌似无可厚非。可事实上可能并非如是,很多官员言必称“我的”,表现出的是一种强烈的个人“所有”和“居功意识”。譬如,有的领导干部在介绍地理位置时,说“我的东边是某市、南边是某县”,等等,俨然有“溥天之下”之威;在介绍随行人员时,说这是“我的宣传部长”“我的国土局长”,等等,俨然有“率土之滨”之气;在介绍经济形势时,说“我的财政收入大增”“我的税收再获突破”等等,俨然国库是他家的。
只要稍加留意,不难发现,甭提在非正式场合,甚至在正式场合,以上“我的”之表述方式的官员也不少。有些官员对此早已习以为常。或许不排除少数人说者无意,但听者是有心的。可以说,这样的话语乏善可陈,有伤民心,若成“气候”必致离心离德。更何况,久而久之养成“习惯”,真的可能将国家的、人民的当成“我的”。
记得过去有段时间,官场中流行“老板”“老大”“哥们”等称呼,表现出严重的“小团体主义”和“江湖习气”,后来有的地方还专门发文重申“党内应互称同志”,彼股歪风才有所遏制。当前,中央正在深入贯彻八项规定精神,管住官员的嘴不仅要禁住公款吃喝,而且要治一治话语之腐败。是时候刹一刹某些官员惯称“我的”之风了,“我”只是人民的公仆,而非百姓的主人!
(作者系全国政协常委、九三学社中央副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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