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上海市检察院第二分院于8日依法对上海友谊(集团)有限公司原总经理,联华超市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长、总经理,上海百联(集团)有限公司原总裁、上海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王宗南涉嫌受贿、挪用公款案提起公诉。
经查,王宗南在担任上海友谊(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上海联华超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共计价值269万余元,还伙同他人共同挪用公款1.9亿余元。
(原标题:上海光明原董事长王宗南被提起公诉)
已收藏!
您可通过新浪首页(www.sina.com.cn)顶部 “我的收藏”, 查看所有收藏过的文章。
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