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泰州原区政协副主席受贿40万获刑10年

2014年10月09日15:54  新华网 收藏本文

  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对原姜堰区政协副主席周林受贿案进行一审宣判。周林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三个月,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20万元。周林当庭表示认罪服判。

  从个体修表工奋斗到区政协副主席,今年58岁的周林却没能经受住金钱考验。法院审理查明,周林曾任姜堰工商联会长,在2003年初至2013年12月期间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俞某等人所送人民币30.1万元。企业老板俞某为连任政协委员,并指望儿子也当上政协委员,送给周林10万元,周以爱人做生意为由“借”了这笔钱。

(编辑:SN146)

文章关键词: 受贿 泰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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