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协原副主席李达球受贿案一审公开宣判。法院认定李达球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4年,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二百万元。2003-2013年,李达球利用职务便利,收受相关人员给予的财物折合人民币1095万余元。(央视记者奚丹霓)
文章关键词: 李达球
已收藏!
您可通过新浪首页(www.sina.com.cn)顶部 “我的收藏”, 查看所有收藏过的文章。
知道了
新浪警示:任何收费预测彩票会员等广告皆为诈骗,请勿上当!点击进入详情
欢迎发表评论
请输入评论内容
扫描成功!点击手机上的确认即可登录
新浪警示:任何收费预测彩票会员等广告皆为诈骗,请勿上当!点击进入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