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近来,全国查处的一批案件暴露出官员和商人不正常交往,构建了所谓“政商朋友圈”,政商勾结搞权钱交易。尽管“政商朋友圈”最终结果是解体崩溃,官员和商人深陷囹圄。但其存在百害而无一利,严重腐败、扰乱社会经济秩序、助长选人用人不正之风等。优化政治生态,就要治理官商交往,双方既要守住交往底线,要明确划定交往规则和范围,使官商各守本分、各行其道,构建正常健康政商关系。
1.官员和商人“朋友”一起倒台
2012年十八大闭幕不久,成都地产商人史振华被调查,随后四川省委原副书记李春城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俩人先后落马,在当地房地产商人看来,一点也不奇怪,他们说史振华是李春城的铁哥们,史有问题李肯定脱不了干系。
史振华和李春城这对哥们儿犯事,让官员商人的不正常交往进入公众视野。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在集中公布2014年中央巡视组第一轮巡视整改情况时,特意指出:“领导干部超出正常工作范围和一些不法企业家勾肩搭背,搞钱权交易、以权谋私,一些领导干部中存在着“政商勾结”等。
官商不正当交往事例全国多,山西亦也不少。今年,我省一个个大案要案被查处,不少案件背后均有着官商不正常交往的影子。
联盛集团负责人邢利斌接受调查后,他的官员朋友圈渐浮出水面,大型国企华润集团原董事长宋林、原省领导杜善学、吕梁市原副市长张中生等几位部级厅级官员也被带走接受调查;太原煤老板张新明带出太原公安局原局长苏浩、柳隧记等政界朋友;阳泉商人王国瑞被带走协助调查也带出问题官员等等。
不仅问题商人带出了腐败官员,腐败官员被调查后,也带出了问题商人。分析人士说,每一个落马官员背后都有一批老板受到牵连,每一个老板被抓也都会引出一大批官员。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金道铭带出胡姓女商人、福建商人卓某等;太原市原市委书记申维辰案牵连出胡姓男商人;吕梁市原市长丁雪峰带出不少煤老板等。正如《人民日报》评论所说,观察近期落马的山西官员,不难发现官商之间存在千丝万缕的联系,构成了一个错综复杂的“官场圈子”。
当然,这仅是已查处案件中暴露出的部分官商朋友不正常交往,可以肯定的是,随着反腐持续深入,还有更多官员商人不正常交往浮出水面。
2.官商勾肩搭背交往实质是权钱交易
官员商人朋友,仅仅是 “好朋友”这么简单?显然不是。
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和商人丁书苗相处多年,算是“朋友”,但相处更多遵循的是各取所需的生意原则。刘志军通过干涉铁路工程项目等,帮助丁书苗获取非法利益;丁书苗则为刘志军提供金钱等需要。
刘志军和丁书苗是官商交往的典型。省社科院学者说,官商朋友往往并不只是“好朋友”那么简单。很多官商“朋友”实质上是“利益共同体”,这点在我省也是这样。不少矿老板与官员围绕煤炭等资源,构成复杂的政商关系而相互利用,商人给官员输送非法利益,甚至资助官员买官,官员帮助商人摆平事,在审批、拍卖、转让、招标等领域,大搞暗箱操作,违法违规审批,为商人朋友谋取巨大非法利益。在这样的“朋友圈子”中,官员和商人更像是拴在一根利益绳上的蚂蚱,有福同享、有钱同贪。
官商所谓 “朋友”,百害而无一利,不仅给党员干部队伍形象乃至党风政风民风造成了极大损害,而且首先滋生腐败。分析人士指出,“官商朋友”最主要的一项功能,就是实现“圈里人”的利益交换,权力寻租、官官相护,损害国家人民利益。官商“朋友化”的地方和单位,腐败几乎无可避免。此外,还堵塞正常选人用人渠道。一些商人充当地下组织部长,最直接的后果是,常规的选人用人机制失灵,导致买官卖官大行其道,而德才兼备者哪怕再苦干实干,也没有出头之日,让政治生态一天天恶化。
3.官员商人交往交友都要守住底线
反对官商勾肩搭背式交往。但官员毕竟是公务人员,代表政府提供公共服务,不可避免与商人打交道。商人作为公民,以正当手段谋取合法商业利益,就有权利享受公共服务,自然也免不了和官员打交道。所以,官商正常交往交友,无可厚非。那么,官员商人如何交往?
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期间,习近平总书记同江苏代表一起审议政府工作报告时说,官商交往要有道,相敬如宾,而不要勾肩搭背、不分彼此,要划出公私分明的界限。今年6月,中共中央办公厅《秘书工作》杂志摘发了习近平总书记的 《办公厅工作要做到 “五个坚持”》,文章指出,在现实生活中,必要的人际交往是不可避免的,工作生活中都会发生大量人际交往,但交往要有原则、有界线、有规矩,低调为人、谨慎交友,自觉净化自己的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不能什么饭都吃、什么酒都喝、什么人都交、什么话都说……
习总书记的两次讲话,对于官商交往交友具有重要指导意义,即:官员和商人的所有 “正常交往”,只要符合社会规则、遵守法律制度、因循职业需求,无须受任何限制。但双方均要守住底线,做到“有原则、有界线、有规矩”。
官员交往商人,如何守住底线?省政协委员说,要把握好交往的地点,交往要尽可能在公共场合,让其暴露在“阳光”下,自觉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尽量减少私底下的交往,如接受商人私下宴请等消费娱乐活动。郭玉玺委员说,现实中少数领导干部热衷于和“老板”“大腕”称兄道弟,成天与商人吃喝玩乐,甚至勾肩搭背、不分彼此,突破了交往底线。要把握好官商交往的合适距离,不越法、不越规、不越德,坚守做人为官的基本准则,保持对道德准则、党性原则、党纪国法的敬畏。
商人也要守住交往底线。近日,一位企业朋友说,商人凭投靠官员谋取非法利益,最终会导致企业家身败名裂,甚至走上犯罪路。当下,腐败官员落马后,与之存在利益输送关系的商人无不担惊受怕,甚至后悔当初做法。省委统战部研究室负责人说,晋商要转变思维,从“人情思维”向法治思维转变,从“有煤快富”“一夜暴富”思维向勤劳致富、可持续发展思维转变,经商做人要遵守道德和法律,和官员交往要有原则、有界线、有规矩,绝不违法乱纪,要为弊绝风清做贡献。在风清气正的环境里经营创业,赚的是安心钱。
4.细规则严处罚管控官商交往交友
反腐风暴席卷各地,一些畸形官商“朋友圈”在崩塌,但根除官商钱权交易的所谓“朋友”,尚需制度规范、细则界定。
官商交友易出问题,实质上也有制度缺失、监督不力等因素。一般来说,官员看重商人手中钱,商人更多看重官员手中权,需要官员为己提供方便,达到花小钱获大利的目的。郭玉玺说,不受制约的权力易产生腐败,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他说,王儒林书记在太原调研中提出“六权治本”,是规范权力的好做法,就要依法确定权力,明确权力的边界,规范、简化、细化、量化自由裁量权,确保权力不缺位、不越位、不错位。同时,科学配置权力、用制度限制权力、阳光使用权力、合力监督权力、严惩滥用权力,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此外,还需制度和细则规范官员与商人交往。十八大之后,中央出台“八项规定”“六项禁令”,我省也紧跟出台一些实施细则,不少内容涉及官商交往。但也要看到,对于官商交往还存在着很多界限不清的问题。比如,官员是否应该出席商务宴请,如果出席的话,可以接受的标准是多少,是否应该自费;官员是否可以接受商业人士赠送的礼物,如果可以,又当以什么标准为宜等等。实际上,很多官员和商人一开始并没有太深感情,交往从酒桌、逢年过节收受礼品开始,丝绳木断、水滴石穿,渐渐走向官商勾结、权钱交易。
香港在规范官员商人交往方面一些经验值得学习借鉴。商人和官员拉关系,不但见不得光,还会带来麻烦,官员出席宴请、收受礼品等都有严格规定。一系列严规定规范了官员和商人交往,不但企业不敢与政府官员交往过密,政府官员更不敢与企业交往过密。因此,规范官员和商人交友,从预防腐败角度出发,有必要完善交往细则,界定工作交往范围,划定正常交往交友明确而具体的边界等,防止官商权钱交易。
“官”“商”交往要有道,把握好距离、原则和底线,否则朋友变狱友。
●延伸阅读●
国外规范官商交往好做法
新加坡用制度防止权力异化
新加坡是全世界为数极少的在高度发展经济的同时,又有效地遏制了腐败现象蔓延的国家。它的成功之处,在于制约权力资源,从制度上防止权力的滥用和异化。新加坡政府认为对权力的关节点一定要进行控制,尽量减少公务员自行处理人、财、物等方面的权力。特别是财政权制约相当严格。部门提出预算报财政部,由国会审议,总统有财政否决权,同时还有人事否决权和贪污调查权。审计署每年对财政使用情况进行严格审计并报告国会,确保不出现大的腐败。
韩国管控官员参加非正式聚会
韩国防止公职人员发生职务腐败行为,国家清廉委员会出台规定,禁止国家公职人员同民间机构负责人一起打高尔夫球或参与奢侈性娱乐活动,控制政府部门及公共机构职员举行同门会、乡友会等非正式聚会,认为杜绝娱乐腐败有利于促进政府公职人员廉政为民。
英国出台法律规范官员交往
英国颁布了《防止腐败法》。根据该法,如果有人在签订合同前获得优惠而给予或暗示给予礼物,公务员应当及时向上级报告这一情况;凡与正式合同有关的任何官员,均不得将自己的住址透露给合同对方。在应酬活动中,政府官员在接受礼品和宴请方面有一定的自主权,可以接受与本部门有日常工作联系的团体和个人的礼品和宴请,也可以接受重大节日(如圣诞节)的赠礼或宴请,但事后必须向主管部门或部门长官汇报,由其裁决是否有受贿因素。对于与部门工作有关的招待会、午餐会、鸡尾酒会等邀请,明确规定只有部门首长或技术、业务主管可以代表本单位参加,其他人员须事先得到其主管官员的批准,否则不能接受;一时无法获得上级批准的,事后要及时向上级汇报。还规定官员不得接受与行使公务有影响的、需要回礼和回请的大额礼品或宴请,如果官员因此于事后作出对给予好处的当事人有利的裁决,便构成轻罪。
本报记者赵向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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