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人民政府领导成员工作分工
(2014年6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市人民政府实行市长负责制,副市长、市长助理、秘书长协助市长工作,并按照分工负责处理分管工作。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李 喜
负责财政、税收、人事、农业、林业、水利、城乡一体化、扶贫、农业园区、防汛抗旱、护林防火及其招商引资工作。
分管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外国专家局、市公务员局),市农业局(市畜牧兽医局),市林业局,市水务局,市扶贫办,市生物资源开发创新办,市城乡一体化办,市烤烟办,市供销社,昆明农投公司。
协助市长分管市审计局,市监察局,市委编办。
联系市人大常委会,市国税局,市地税局,省地税局直征分局,市气象局,市烟草公司。
来源:昆明市政府网站
文章关键词: 李喜必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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