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西安10月21日电(记者 薛天)西安市政府常务会20日研究并通过了《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和《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承接中省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决定再次取消和下放73项行政审批项目。这是西安市第三批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此前两批共取消和下放了134项,再加上此次的73项,共计207项。
据了解,此次取消、下放和承接的73项审批项目,涉及28个部门。其中,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有27项,包括民办学校聘任校长核准;搬运装卸经营许可;西安市文物监管物品经营许可证审批;农家乐审批;对吸纳下岗失业人员达到规定条件的服务型、商贸企业和对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减免税的审批等。取消保健食品备案,通过食品流通许可管理;取消企业年度检验,改为年度报告,取消公司注册资本实缴登记等。
下放管理层级46项,其中包括赴港澳探亲、定居,赴台湾探亲类证件申领、签注由市公安局下放至区公安分局、县公安局;养犬登记、年检下放至区公安分局、县公安局;小额担保贷款审批下放至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退休职工异地安置户籍准入审批下放至区县人社局;退休干部异地安置审批下放至区县人社局;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下放至区县烟草专卖局等。
据介绍,通过此次取消、下放和承接的审批项目,西安市希望最大限度地降低市场门槛,激发市场活力,明确市、区县部门的工作重心,同时能够方便群众就近办事。
文章关键词: 行政审批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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