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4名耍猴人被判刑 猴戏协会征集律师上诉

2014年10月22日09:02  南方都市报 收藏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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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名耍猴人9月底在东京城林业地区看守所门前,拿着刑事判决书。曹福川 摄 4名耍猴人9月底在东京城林业地区看守所门前,拿着刑事判决书。曹福川 摄
鲍凤山抱着猴子阿丹去埋葬。曹福川 摄 鲍凤山抱着猴子阿丹去埋葬。曹福川 摄

  南都记者 孙旭阳 发自河南新野 

  4名河南省新野县的耍猴人,在黑龙江牡丹江市被判犯有“非法运输珍贵野生动物罪”后提出上诉,10月16日,新野县猕猴艺术养殖协会发布公告,在全国范围内征集辩护律师团参与二审诉讼。

  鲍凤山等4人是在今年7月10日在牡丹江市街头被森林公安局警察带走的,理由是他们的6只猕猴属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却没有野生动物运输证。虽然9月23日牡丹江市东京城林区基层法院一审判决认为4人情节较轻,不予刑事处罚,但这在河南新野县激起了耍猴人们的集体质疑。

  而事实上,作为新野县仅有的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猴戏已濒于消亡。文化生活变迁的背后,则是当地农民的命运与时代发展的交错。

  “台柱子”死了

  阿丹30多斤的尸体缩成了一团,杂乱的黄毛里夹着冰碴。鲍凤山把它从冰柜里抱出来,搂在怀里嚎啕大哭。旁边几个老乡也开始抹眼泪。

  这是9月23日下午。早在两个多月前,鲍凤山刚被关进看守所没几天,就有一个狱友告诉他,牡丹江人民公园“打死”了一只猴子,估计就是他的。

  阿丹被冻在这家公园的一个冰柜里,与喂食猛兽的鲜肉堆在一起。鲍凤山第一眼几乎没有认出来。阿丹是只公猴,它的幼年时代几乎都在鲍凤山怀里度过,尤其天气一冷就钻进主人的棉袄里不出来。

  为了表达喜爱之情,鲍凤山给阿丹起了一个女孩的名字。在街头表演扣篮时,阿丹就被唤作“乔丹”。因为又聪明又强壮,它会的杂耍特别多,12岁又值猕猴的壮年,可以称得上“英年早逝”。按照业内的行情,阿丹至少值1.5万元。

  不过,即使给双倍的价钱,鲍凤山也不会卖。感情深自不必说,阿丹还是鲍家3只猴子中的“猴王”,更是台柱子。剩下的两只小猴子只是配角,无法凑成一场表演。

  鲍凤山想把阿丹带回老家埋葬,被长途客车拒绝。没奈何,一行人在牡丹江郊区的一座山下,挖了一个坑把阿丹埋了。它身上裹着一层床单,落坑后,鲍凤山怕它被雨水侵透,又加了一层塑料布。然后,他拿着那份宣判他有罪的判决书,流着眼泪回到了故乡。

  在耍猴人们看来,客死他乡的阿丹,跟它的主人一样属于“贱民”,风餐露宿、低头哈腰,到头来也混不来一个好收场。当地有句古话,“一流人玩马,二流人玩猴”。城市街头已越来越拒斥他们,但生活还得继续。

  街头表演被拘

  在鲍凤山看来,这场官司原本可以避免。7月10日中午,当他和弟弟鲍庆山,以及同村其他两名耍猴人,牵着6只猴子在牡丹江市文化广场步行街上表演时,4名男子从一辆挂着私家牌照的轿车上下来,哄散了表演。

  “他们还要抓我们上车,连踢带推的。”鲍凤山说,4男子没有穿警服,也没有亮证件。看得正高兴的路人,有的上前指责,有的打110,有的甚至还冲到轿车前与4男子抢人。

  110警察赶到后,核实了4人的身份,他们是牡丹江市森林公安局的警察,主要职责之一就是管理保护猕猴这样的野生动物。当和同伴田军安一起被押到公安局后,鲍凤山看到了4名警察被激怒变色的脸,“坏了,要出事!”

  那时4个耍猴人刚出门半月,盘缠和挣来的钱一共6200元,都放在鲍凤山内裤的暗兜里。根据行走江湖30年的经历,他打定主意,挨顿打算了,钱一分钱不出,舍不得。

  当日下午,鲍庆山和另一名耍猴人苏国印到森林公安局找哥哥时,也一并被扣留。耍猴人们没想到的是,警察只是将他们分别关押后,做了一遍又一遍笔录。

  根据4人的描述,他们遭到恐吓和饿饭。“警察问我问题,我回答不让他们满意,他们就不记,把我晾那里,过一会儿再转过来,问我想好了没有。到最后,我说你写吧,我签名就是了。”就鲍凤山的这段经历,南都记者与牡丹江市森林公安局联系,但对方不接受采访。

  做完笔录后,4人被办理了刑事拘留手续,送进了牡丹江市第二看守所。鲍凤山说,入所体检时,他暗藏的6200元被搜走。

  讨猴子再被拘

  案卷文书显示,8月9日,4人被刑拘30天后,牡丹江市森林公安局向黑龙江省东京城林区检察院提请批捕。8月13日,检方认为罪情较轻,不予批捕。而牡丹江市森林公安局并未就此释放4人。

  当日,该局在4人及家属没有提起申请的情况下,把4人从看守所拉回公安局,主动提出给他们办理取保候审。被扣押的6200元钱,则被视作取保金不予返还。田军安和苏国印为了尽快脱身很快应允,取保金被定为每人1000元。

  “当时,天都黑了。田军安和苏国印说又没吃饭,又没住的,黑洞洞的,你让我们去哪里呀?”鲍凤山说,警察于是发还两人200元钱。而拒绝接受取保的鲍家兄弟,则被关到夜里10点多,最后被下班的警察赶走,他俩的取保金每人2000元。6000元于是告罄。

  获释次日,鲍凤山等人去公园里看猴子,果然发现只剩下5只猴子,没了阿丹。“我们一边捡废品打零工,一边告状要猴子。”鲍庆山说,他们去找过牡丹江市森林公安局、市政府、信访局、检察院,还去过牡丹江市中级法院,毫无结果。最后,他们又到黑龙江省公安厅举报牡丹江森林警方。

  于是,9月4日4人再次被收押。直到9月23日,该案经东京城林区基层法院一审判决后,他们才又被释放。这19天,4人被关在森林公安局的看守所,一天3顿玉米面馒头被改成了两顿。但鲍凤山并不后悔找警察讨要猴子,“你枪毙我,我也得要。”

  江湖不好闯

  像鲍凤山这样的耍猴人,在新野县越来越少。要养猕猴,必须办理林业部门颁发的驯养繁殖许可证。根据新野县猕猴艺术养殖协会的统计,许可证已经从两年前的400多张锐减到今年的100多张。

  “耍猴的都是些中老年人,没别的手艺。”该协会会长张俊然说,“这个太受罪,又丢人,年轻人几乎没人学这个,下南方打工也比耍猴强。”

  新野县人耍猴,据说有2000年的历史。明朝吴承恩曾做过新野知县,按照记载,他写《西游记》,也曾从新野猴戏中获取灵感。在1949年之前,新野耍猴人就走遍中国,其中部分人再未能返回故乡。在“文革”结束之前,猴子和麻雀、老鼠一样被视作浪费粮食的坏东西,当地多次掀起“打猴”运动。当时,人们把猴子藏到红薯窖,省下口粮喂它们,猴种才得以保全。

  后来政策逐渐放开,耍猴人到生产队和公社开一张介绍信,就可以带着猴子走天下。他们按出走的天数,一天给生产队交1块钱,生产队则按照一个壮劳力给他们记工分。

  江湖并不是那么好闯。“你不忍气吞声、低头哈腰,连十里地都走不了。”58岁的耍猴人杨林贵说,不惹穿制服的,不惹光头刺青的,是这行不成文的规定。每一个耍猴人都被骂过,关过,打过,身上多少都带有伤痕。

  为了保护自己,耍猴人还沿用了祖上的暗语,比如地图叫“线子”,上衣叫“叶子”,裤子叫“绞杆”,用以维持生计的猴子则叫“跟头”。离家前,必须烧香敬神;出发后,“狼牙虎豹”四个字及其谐音,都不准提起。

  耍猴名村鲍湾,村民出去都自称“大蹄爪的”,这是因为与鲍同音的“豹”,长有一套大爪子。而豹子是猴子的天敌,耍猴的人相信不避避它,会有血光之灾。

  这些自拟的禁忌,当然无法保护耍猴人和猴子们。在长达20多年里,新野耍猴人都是靠扒铁路上的货运线路代步,一旦被发现就苦苦哀求,还让猴子给对方磕头作揖,大部分时候会求得通融。

  火车将耍猴人拉向远方,也让一些生命凋落残缺。有人被火车轧成两截;有人被火车碾掉双腿;还有人在拉钢筋的货车车厢里睡觉,火车急刹车时被刺穿躯体……

  跟踪报道新野猴戏十几年的摄影师马宏杰说,在2008年之前,耍猴人死伤者很多,大多数都与铁路有关。马宏杰曾与耍猴人一起挤过车厢,封闭式的还好,如果遇到敞开式车厢,下雨了手举着塑料布就熬过一夜。拉煤车最危险,也脏,一趟下来,人和猴子,只有牙齿还能有原来的颜色。

  大约在2008年之后,有多起耍猴人因为扒火车被行政拘留的案子,他们才改坐长途大巴。耍猴人们看一眼货车编组号,就知道目的地的“手艺”,也将从此失传。

  省级“非遗”名头

  回到鲍湾村之后,鲍凤山家一时间很热闹,十里八乡的故旧都赶过来,听他笑骂着讲述牡丹江之行。4人中年龄最大的苏国印则精神开始恍惚,用村民们的话来说,他被“吓憨了”。

  阿丹死了,自己也被判犯罪,鲍凤山对耍猴心灰意冷。4个人,6只猴子出去,最好的收成一天也不过300多元,却要承受如此大的风险和打击。他开始托人找关系,看能否在某个景区找一个职务。

  在景区耍猴,是新野耍猴人比较好的转型之路。65岁的鲍振庆在业内素有“猴王”之称,他多次上过电视,也曾拍过电影。从1990年代初开始,鲍振庆先是在马戏团表演,后来又到河南济源一个景区任艺术顾问,工资一度与景区管理局局长持平。现在,他难得回乡一次,同行对他都特别尊敬。

  可是,景区毕竟有限。“你必须会发明花样,能吸引人,要不,人家老板养你做啥用?”鲍振庆说,猴子骑单车、猴子打篮球,猴子排阅兵方队等项目,都是他摸索出来的。一开始,他不想教同行,但多次上电视之后,他改变了念头,“这行做大了,大家才有好日子过。”

  在摄影师马宏杰看来,现在新野耍猴的,与传统的新野猴戏其实是两个概念。新野猴戏有一套道具,包括十几个面具,比如黑包拯、钟馗、杨六郎、关公、黄忠等等,猴子戴着这些面具和配套的戏服做动作,耍猴人则同步唱词,如同一个小型的剧团。

  现在的耍猴,“连杂耍都谈不上,只能称之为打闹”。猴子调皮捣乱,人则愚蠢滑稽。最常见的一个节目,是人拿鞭子抽猴子,激起旁观者义愤,然后猴子夺去鞭子再抽人,众人解恨叫好,赏钱就会多一点。“那鞭子是空抽的,打不到猴子,但外行就很反感。”马宏杰说。

  当地一位耍猴人曾给媒体表演了一出猴拿菜刀劈人的把戏。猴子拎着一把明晃晃的菜刀,照着主人的脑门劈去,主人则以手拨刀面,血溅五步,就在分毫之间。“这出戏最走红,会的人很少。”新野县猕猴艺术养殖协会会长张俊然说。

  事实上,会玩传统猴戏的老艺人已屈指可数,以此为业的早已没人了。整个新野县,存世的传统猴戏道具,据说还不到三五套。马宏杰为了收藏,曾遍访乡间请人做道具,发现只有一两个老人会做。“他们年纪大眼花了,猴子小戏装上的花和龙,以前必须用针绣,现在只能用毛笔画几道子。”

  2009年,新野猴艺被河南省列入该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之列。申报项目的一百多页资料,主要由新野县施庵镇文化站站长彭兴才整理撰写。在彭兴才和同事开始申报该项目的2008年,当地还有500多名耍猴人,现在则只剩下100多人。

  按照上级要求,“非遗”项目必须有传承人,彭兴才将施庵镇老耍猴人赵增举报了上去。“当时非物质文化遗产还挺稀罕的,新野县没有国家级的,省级也就猴艺这一个。”彭兴才说,当时县委宣传部也认为是个好项目。

  只是,这个省级“非遗”申请下来,一直没给当地带来资金扶助和招商项目。施庵镇策划的猴艺文化旅游和工艺品制作产业,一直沉睡在文件柜里。“现在,养猴玩猴对我们当地的经济贡献,可以说微乎其微。”彭兴才说。

  在鲍凤山等人牡丹江出事之后,“非遗”的名头则成为当地维权自辨的理由。而在今年1月,彭兴才又应上级要求写了一个申请,如获批,施庵镇以后每年可获得1万元的省级“非遗”保护资金,传承人赵增举可以获得3000元。

  在新野县现在的数千只猕猴中,阿丹无论身段、智商还是技术,都是佼佼者。虽然死因至今成谜,但与更多同类相比,它的一生尚算幸运。新野县现在多家猕猴养殖场的主要客户,除了景区外,就是各地的科研单位。作为与人类基因最接近的灵长类动物之一,猕猴已成为医学科研必不可少的耗材。在实验室里,它们无论生死,都不见得比阿丹好。

  声音

  本院认为,被告人鲍凤山、鲍庆山、田军安、苏国印在没有运输许可证明的情况下,非法运输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应当以非法运输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 黑龙江省东京城林区检察院起诉书

  我们有政府发的繁育许可证,猕猴都是自己养的,不是野外的。长途携带也不是为了贩卖和猎杀,只是想通过表演赚点生活费,也没有虐待猴子。我们世世代代都这样做,不认为这是在犯罪。

  ——— 被告人鲍凤山

  中国传统民间艺术大都与“吃饭”相结合。当时代发展,人们谋生方式进化之后,手艺也会随之变化或失传。中国的动物保护法律、城乡格局与城市管理方式的变迁,也极大压缩了耍猴人的空间,让他们即使在城市边缘,也是被驱离的对象。

  ——— 跟拍新野耍猴人12年的摄影师马宏杰

文章关键词: 耍猴人 猴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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