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海南视窗10月24日电 (记者李学山)据海南廉政网消息,万宁市纪委日前对万城镇南山村委会第五村民小组组长许书裕违纪问题进行立案审查。
经查,许书裕在担任万城镇南山村委会第五村民小组组长期间,没有经过有关部门批准,擅自将第五村民小组的两块土地面积共计为1.37亩转让给卓某某和曾某某,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的规定,其行为已构成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错误。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经万宁市纪委常委会讨论,决定给予许书裕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文章关键词: 党内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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