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中全会:各党政机关和人民团体普遍设公职律师

2014年10月28日18:09  新华视点 收藏本文

  企业可设立公司律师,参与决策论证,提供法律意见,促进依法办事,防范法律风险。明确公职律师、公司律师法律地位及权利义务,理顺公职律师、公司律师管理体制机制。

  #四中全会《决定》#【完善法律职业准入制度】健全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建立法律职业人员统一职前培训制度。建立从符合条件的律师、法学专家中招录立法工作者、法官、检察官制度,畅通具备条件的军队转业干部进入法治专门队伍的通道,健全从政法专业毕业生中招录人才的规范便捷机制。

 

文章关键词: 公职律师

分享到:
收藏  |  保存  |  打印  |  关闭

已收藏!

您可通过新浪首页(www.sina.com.cn)顶部 “我的收藏”, 查看所有收藏过的文章。

知道了

0
收藏成功 查看我的收藏
猜你喜欢

看过本文的人还看过

  • 新闻澳媒揭秘:中国原铁道部贪官如何在澳藏钱
  • 体育西甲上季最佳:皇马揽中轴 C罗最佳前锋
  • 娱乐王菲女儿与那英儿子外出就餐 网友喊联姻
  • 财经高层明确自贸区尽快扩散 第二批预备跑
  • 科技炒作“萌妹身体换旅行”软件被下架
  • 博客强制猥亵男性也将入刑意味着什么
  • 读书优劣悬殊:抗美援朝敌我装备差距有多大
  • 教育公务员自述:基层难出头 有同事再战国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