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中全会《决定》: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

2014年10月28日18:19  中国新闻网 收藏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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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10月28日电 据新华社“新华视点”微博消息,《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今日发布,《决定》于2014年10月23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决定》指出,各级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不仅要模范遵守国家法律,而且要按照党规党纪以更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坚定理想信念,践行宗旨,坚决同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对违反党规党纪的行为必须严肃处理,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必须抓早抓小,防止小错酿成大错、违纪走向违法。

  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于2014年10月20日至23日在北京举行。

(原标题:四中全会《决定》: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

(编辑:SN089)

文章关键词: 四中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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