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0月28日电 据新华社“新华视点”微博消息,《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今日发布,《决定》于2014年10月23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决定》要求,对决策严重失误或者依法应该及时作出决策但久拖不决造成重大损失、恶劣影响的,严格追究行政首长、负有责任的其他领导人员和相关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
(原标题:中央: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
文章关键词: 四中全会
已收藏!
您可通过新浪首页(www.sina.com.cn)顶部 “我的收藏”, 查看所有收藏过的文章。
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