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1月1日电(记者王思北)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十一次会议1日表决通过了关于民法通则第九十九条第一款、婚姻法第二十二条的解释。解释明确,公民原则上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有三种情形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

  公民依法享有姓名权。解释指出,公民行使姓名权属于民事活动,既应当依照民法通则第九十九条第一款“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和婚姻法第二十二条“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的规定,还应当遵守民法通则第七条的规定,即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姓氏体现着血缘传承、伦理秩序和文化传统,公民选取姓氏涉及公序良俗。”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信春鹰此前就解释草案向大会作说明时表示,公民随父姓或者母姓在我国有深厚的伦理基础,社会普遍遵循。也是我国姓氏文化的重要体现,应当得到良好的传承。

  解释明确,公民原则上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考虑到社会实际情况,公民有正当理由的也可以选取其他姓氏。包括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因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姓氏;有不违反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等三种情形。

  根据解释,少数民族公民的姓氏可以从本民族的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

  记者了解到,这是全国人大常委会首次对民法领域的法律作立法解释。立法解释是立法机关对某一法律规范进行解释,与法律具有相同的效力。

(原标题:我国首部民法领域立法解释明确:三种情形子女可不随父母姓)

编辑:SN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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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用户[新浪网友]
不好好解决老百姓实际问题,整天整些没用的东西。
2014-11-1 22:00举报325回复
手机用户[新浪网友]
不给民众解决生存问题,整天没事干?
2014-11-1 20:49举报297回复
手机用户[新浪网友]
简直是无病申吟,应好好制定关乎民生,社会长治久安的法律。
2014-11-1 22:16举报275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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呆滞的傻人[新浪网友]
什么民法什么姓名权,顺德公安分局,不给钱不找关系就是不给改名字
2014-11-2 01:25举报4回复
手机用户[新浪网友]
可以随外婆姓。还可以随奶奶姓
2014-11-2 01:11举报9回复
手机用户[新浪网友]
瞎扯
2014-11-2 00:30举报9回复
没有方向的河流[新浪网友]
管的好宽
2014-11-2 00:11举报8回复
手机用户[新浪网友]
2014-11-1 23:59举报5回复
手机用户[新浪网友]
金钱大伙儿了
2014-11-1 23:59举报2回复
可里西里[新浪网友]
不务正业!鉴定完毕!
2014-11-1 23:53举报39回复
手机用户[新浪网友]
以后不知有多少近亲婚姻。
2014-11-1 23:50举报19回复
手机用户[新浪网友]
有人就是瞎起哄,发评论的时候想想有没有道理
2014-11-1 23:49举报7回复
手机用户[新浪网友]
我们的父辈以及先人定会寒心!
2014-11-1 22:59举报43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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