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婚姻法

  新京报讯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昨日表决通过关于民法通则第九十九条第一款、婚姻法第二十二条的解释。

  解释指出,公民行使姓名权属于民事活动,既应当依照民法通则第九十九条第一款“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和婚姻法第二十二条“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的规定,还应当遵守民法通则第七条的规定,即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姓氏体现血缘传承、伦理秩序和文化传统,公民选取姓氏涉及公序良俗。”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信春鹰此前就解释草案向大会作说明时表示,公民随父姓或母姓在我国有深厚伦理基础,社会普遍遵循。也是我国姓氏文化重要体现,应当得到良好传承。

  解释明确,公民原则上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考虑到社会实际情况,公民有正当理由的也可以选取其他姓氏。包括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因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姓氏;有不违反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等三种情形。少数民族公民的姓氏可以遵从本民族的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

(原标题:三种情形子女可不随父母姓)

编辑:SN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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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用户[新浪网友]
这种民俗需要立法?
2014-11-2 07:46举报107回复
woshivmi[新浪网友]
问题是名字一旦起了能改么?襁褓中的婴儿能决定自己的姓?
2014-11-2 07:49举报69回复
手机用户[新浪网友]
尊重传统。
2014-11-2 11:32举报43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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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衣缩食的潘潘[新浪网友]
管的太宽了,有这功夫不去多间几所希望小学
2014-11-3 08:40举报5回复
海口小米粒[新浪网友]
赵C都上不了户口,可想而知
2014-11-3 08:02举报1回复
手机用户[新浪网友]
尊重传统。
2014-11-2 11:32举报43回复
手机用户[新浪网友]
好,好,切合实际
2014-11-2 09:53举报11回复
手机用户[新浪网友]
有一次,更改的机会。
2014-11-2 09:29举报31回复
唸唸卟菵[新浪网友]
原来如此
2014-11-2 09:14举报12回复
手机用户[新浪网友]
改名字容易些才可以操作
2014-11-2 09:07举报16回复
手机用户[新浪网友]
私生仔就可以吗?
2014-11-2 08:38举报37回复
手机用户[新浪网友]
男女平等
2014-11-2 08:32举报23回复
手机用户[新浪网友]
依法治国
2014-11-2 08:28举报17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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