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11月2日电 为落实APEC期间空气质量保障方案,确保机动车减排,北京市环保局会同市监察局,与市交通委、市交管局会商切实落实公车停驶等交通保障措施。进一步落实了“本市各级党政机关和本市所属的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机动车全天停驶70%”要求。

  北京市交通委、市环保局和市交管局三部门已向各区县政府和相关部门联合发函,再次明确有关要求,同时要求各区县政府落实好属地公车停驶工作,并将工作方案报市交通委。目前,按照空气重污染红色预警本应停驶的1.9万辆市属公车已由市交管部门录入系统,其余车辆将按照单双号限行,11月3日限行期开始,全市的探头将紧盯违规上路车辆,交管部门还将加大道路执法力度,严格对违规车辆进行处罚,并进行通报。

  为进一步落实机动车限行措施,交通、环保、交管部门再次提醒市民:APEC期间临时交通管理措施主要包括单日单号行驶、双日双号行驶,全市域单双号限行,每日0-3时不限行,外埠车辆全市域单双号限行。

  为确保APEC期间空气质量保障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市环保、监察、督查部门将对市各有关部门、各区县、各单位组织落实空气质量保障措施情况进行联合督查检查。重点检查机动车单双号行驶、公车停驶70%、渣土车停驶情况、141家工业企业停限产、施工工地停工、加强道路清扫保洁冲洗等措施落实情况。

编辑:SN123

相关阅读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