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海口11月2日电(记者 李金红、夏冠男) 记者从海南省纪委了解到,近日海南省万宁市纪委、屯昌县纪委先后通报了25名“不干事、不担事”的公职人员。

  有人因领导不善,导致重大损失及不良社会影响,而受到被撤职、开除党籍的处分。海南省屯昌县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张光维,在担任县农业局局长期间,县农业局没有严格按照规定组织实施财政补贴瓜菜大棚建设项目验收工作,造成国家财政资金149.298万元被大棚项目经营户骗取。

  有人因工作失职,导致重大损失被查。屯昌县政府采购中心主任王学良,在2012年至2013年期间,县政府采购中心未进行市场调查、询价,仅依据采购单位提供的预算参考价及供应商的中标价来确定扶贫物资采购价格,造成价格虚高254.6万元。

  梳理25名通报查处的案例,记者发现,这些“不干事、不担事”干部中,轻者因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而受处分,且在他们的失职、渎职行为中,大多数牵涉金钱腐败,造成国家重大经济损失和不良社会影响;严重者触犯法律,直接收受贿赂,变公权为私利。

(原标题:海南:25名“懒政”官员被查 行为多涉金钱腐败)

编辑:SN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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