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北京12月25日电(记者 阚枫)中国社科院25日发布的一份报告建议,改革退休年龄前应该实现养老保险制度的并轨:2015至2017年实现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退休金制度和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并轨,2018年开始延迟退休年龄。
近日,中国官方发布消息称,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方案已经拟定,并在决策层面获得通过,社会呼吁多年的养老金并轨改革将有全面实质性的进展。虽然养老金并轨具体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尚未面世,但是,舆论关注点已经开始转向与养老金并轨密切联系的另一话题“延迟退休”。
中国现行的退休年龄的基本架构始于上世纪50年代。1951年颁发的《劳动保险条例》,规定男工人与男职员年满60岁、女工人和女职员年满50岁时退休。1955年,国务院颁布《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退休暂行办法》,国家机关中女性工作人员的退休年龄由50岁提高至55岁。1978年《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严格了退休条件,在男工人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外,本人连续工龄必须满10年。总体来看,退休年龄在1949年后60年间基本上没有变化。
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要“研究制定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政策”。此后,关于“延迟退休”的争议持续引发社会关注。但是,在养老金双轨制迟迟难以破题、退休后待遇差异较大的背景下,社会上关于“延迟退休”如何推进,争议较大。
针对这一问题,中国社科院发布的这份《全面深化改革二十论》有着专题研究。这份报告发布在中国社科院12月25日举行2014年度创新工程重大科研成果系列发布会上,该书由中国社科院副院长李培林担任主编。
这份报告指出,当前,无论是从国内形势还是从国际形势来看,中国延迟退休年龄已经势在必行,但是,改革退休年龄前应该实现养老保险制度的并轨。
对于改革的时间表,这份报告建议,2015至2017年实现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退休金制度和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并轨,2018年开始延迟退休年龄。
值得一提的是,报告建议,未来中国退休年龄将有两类:一是职工养老保险的养老金领取年龄,二是居民养老保险的领取年龄。
其中,对于职工养老保险的退休年龄改革方案,报告建议:第一步,2017年完成制度并轨时,取消女干部和女工人的身份区别,将职工养老保险的女性退休年龄统一规定为55岁。为了减小对女性工人的影响,可以规定在一定的时期内,女性工人可保留选择按照旧制度退休的权利。第二步,从2018年开始,女性退休年龄每3年延迟1岁,男性退休年龄每6年延迟1岁,直至2045年同时达到65岁。
对于居民养老保险的退休年龄改革方案。这份报告建议,居民养老保险的男性退休年龄目前和职工养老保险的男性退休年龄相同,女性退休年龄(60岁)则比职工养老保险的女性养老保险(50岁或55岁)更高,可以等待职工养老保险的女性退休年龄延迟至60岁时再与其同步延迟。这项制度建立时间不长,也需要保持一定的稳定性,以保证制度的严肃性和信誉度。因此,建议从2033年开始每3年延迟1岁,直至2045年完成。
对于如何减小“延迟退休”的改革阻力,该报告称,“为了减小改革的阻力,必须统筹兼顾不同群体的利益。一个可行的做法是为人们提供一定程度的趋利避害的机会,这就有必要采用弹性原则。”
报告称,为了尊重人们对退休年龄的选择权并减少改革的阻力,建议中国进行退休年龄改革后也引入弹性机制,以法定退休年龄为基准,规定人们可提前5年退休,但养老金标准将比按照法定退休有所下降;也可以高于法定退休年龄退休,养老金标准可适当提高。
同时,弹性退休年龄设计还可以引入新旧制度之间选择的弹性,即可以设立一个过渡期(如10年),允许人们在此时期内在新旧两种制度之间进行选择,为人们提供一定的趋利避害的机会,从而减小改革的阻力。
对于“延迟退休”对就业市场的影响,报告称,延迟退休年龄必须统筹考虑社会保障状况和就业状况。设计的退休年龄改革方案要尽量减小对两者的冲击,根据社会保障资金平衡状况和劳动力市场供需平衡状况,努力寻找一个对两者均有利的方案,把握好延迟退休年龄的时机和节奏。(完)
(原标题:社科院建议三年内完成养老金并轨 2018年延迟退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