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昨天,安徽省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建立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的指导意见》,要求各行政执法部门制定本系统的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
什么是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简单来说,就是行政执法部门对行政处罚裁量的适用条件、适用情形、处罚结果等进行细化、量化而形成的具体标准。
据了解,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包括法定依据、违法行为和处罚标准3个方面,根据不予、减轻、从轻、从重处罚等情形,要将处罚幅度划分为若干阶次,同时,每项行政处罚的裁量阶次应不少于3个。如果某项行政处罚可以单处处罚,也可以并处处罚,要明确单处或者并处处罚的具体情形。对于可以处罚也可以不处罚的,也要明确处罚和不处罚的具体情形。
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定后,要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
本报记者姚一鸣
(原标题:行政处罚裁量各部门将量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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