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新乡2月6日电 题:直击郑州“皇家一号”案首度公开审理:被告系股东之一
中新社记者 李贵刚
连续数次不公开审理的郑州“皇家一号”国际娱乐会所涉黄系列案,6日首度对外公开开庭审理,检方指控被告人陈某某涉嫌非法销售烟草436万元人民币(下同)。
当日下午,河南省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外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陈某某涉嫌非法经营罪一案。而就在该案开庭2个多小时前,在该院一号法庭审理的被告人陈某某等11人涉嫌组织卖淫犯罪案还仍是不公开的。
由于这是郑州“皇家一号”案首度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当日下午不少媒体、民众慕名前来旁听。
新乡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12年8月份以来,被告人陈某某在“皇家一号”国际娱乐会所及其个人均无烟草专卖许可证的情况下,从其前妻李某某(另案处理)处购进香烟,并制定香烟销售价格,在该会所非法销售烟草。至案发,该会所共销售各种香烟28765盒,销售金额共计436.30万元。
记者当日从庭审中得知,上述两案中的两被告人陈某某事实上是同一人,陈某某也是郑州“皇家一号”国际娱乐会所股东之一。
“郑州‘皇家一号’总投资6千多万元,我的股份不到六分之一”,陈某某在庭审中供述称,小学未毕业的他收过废品、卖过啤酒,到后来给商场、娱乐会所送酒水,随着生意逐渐做大,2004年开始入股娱乐场所,在郑州多家娱乐场所均有不同的股份。
庭审中,控辩双方分别发表了各自意见。被告人陈某某称,香烟酒水是“皇家一号”主要收入来源之一。被告人的辩护律师举证称,陈某某曾为其家乡建设和公益事业做过贡献。
整个庭审持续两个多小时后,并未当庭作出宣判。
“皇家一号”是郑州一家夜总会,号称“中原第一会所”。2013年11月被警方查处后,133名涉案人员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2014年11月,官方曾表示,郑州“皇家一号”系列案涉及组织卖淫罪、协助组织卖淫罪、非法经营罪、窝藏罪等四个罪名,涉案被告人75人。从2014年10月,郑州“皇家一号”系类案首次在河南省辉县市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贾某某等11人涉嫌协助组织卖淫犯罪开始,因涉及个人隐私,之后连续数次审理均未公开。(完)
(原标题:直击郑州“皇家一号”案首度公开审理:被告系股东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