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济南7月30日电 (记者滕军伟) 记者从山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29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山东已在全国率先明确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总体方案和主要政策,改革正式进入实质性启动阶段。
《山东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办法》28日印发。根据这一办法,山东省将取消现行的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养老金制度,建立与企业职工等城镇从业人员统一的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行统一的缴费标准、待遇计发办法和调整机制,从制度上化解养老金“双轨制”矛盾。
据介绍,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比例为20%,个人缴纳比例为8%。机关事业单位个人缴费工资和企业一样,实行“3倍封顶、60%托底”政策,即超过省或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倍的部分,不计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低于60%的,按60%计算缴费基数。
目前,山东省养老保险制度已经覆盖6570万人,350万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还没有纳入其中。
山东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长韩金峰说,本次改革是对中国传统退休制度的彻底重构,将改变目前养老待遇“双轨制”,逐步化解不同社会群体养老保险待遇差距较大的矛盾,体现制度公平。
今后,山东省将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中间人逐步过渡”的原则,实现新旧养老金制度的平稳过渡。
改革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待遇调整,将不再与在职人员工资同步调整,而是与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统筹安排。
编辑:SN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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