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政解|中央下拨的16.7亿救灾资金如何发给灾民?
新京报快讯(记者吴为)7月26日,民政部召开2016年第三季度新闻发布会,救灾司副司长杨晓东介绍,今年灾情明显偏重,各类灾害已造成全国1.37亿人次受灾,民政部财政部已下拨16.71亿元中央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
这些救灾资金能否发放到灾民手中?
杨晓东介绍,目前,中央层面对地方救灾资金主要有中央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防汛抗旱补助资金、地质灾害治理补助资金、农业救灾资金,其中,民政部和财政部安排下拨的中央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受灾群众紧急转移安置、过渡期生活救助、因灾倒损住房恢复重建和遇难人员家属抚慰金等四个用途。
为保证救灾资金专款专用,杨晓东表示,民政部与财政部联合制定《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对救灾资金的使用范围、中央救灾资金补助项目和标准、中央和地方救灾资金分担比例,以及救灾资金的发放程序等作了明确规定。
该办法明确规定,县级民政部门严格按照民主评议、登记造册、张榜公布、公开发放的工作规程,通过“户报、村评、乡审、县定”四个步骤确定救助对象。对于采取现金救助形式的,办法规定要遵守财务管理有关规定,有条件的地方应将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纳入“一卡(折)通”发放。
责任编辑:康云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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