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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7月26日14:14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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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政解|对违规企业提起公益诉讼 系新消法实施后首次

  新京报快讯   7月26日上午,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通告称,7月1日,中消协就雷沃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等被告违法、违规生产销售正三轮摩托车案,提起消费民事公益诉讼。25日,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正式受理此案。这是新《消法》实施以来,中消协首次提起公益诉讼。

  中消协法律与理论研究部主任陈剑介绍,2015年12月,中消协接到投诉举报函,反映山东福田雷沃国际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福田五星牌”正三轮摩托车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规定、侵害消费者利益。经调查,2015年11月福田雷沃国际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更名为雷沃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总部设在山东潍坊。调查发现,仅一个省区在2014-2015年期间,由涉案企业违法违规销售的经初步核实的已落户车辆就达400余辆。

  记者注意到,“雷沃重工”公司生产、销售的“问题三轮车”有FT200ZH-10E、FT200ZH-11E、FT250ZH-2E等型号,均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此前,该公司已被公告撤销FT125ZH等70种类型的三轮车,但目前仍违法、违规生产销售。

  对此,中消协成立专门工作组,委托律师事务所开展调查,并组织河北、内蒙、吉林、黑龙江等地消协进行区域调查,获取了相关证据,并向法院提交了证据。

  解读:

  中消协为何对该企业提起公益诉讼?

  北京汇佳律师事务所律师邱宝昌表示,公益诉讼是新《消法》赋予消协组织的一项“新”权利,通过这个措施能以消协的名义对违规企业提起诉讼,更好地帮助消费者维权。

  对于此次提起公益诉讼的原因,陈剑解释,一方面是涉案企业违法、违规生产销售已被公告撤销车型车辆,违反强制性国家标准生产销售尺寸超长车辆,造成严重安全隐患;其次更重要的是,涉案车辆大多在维权力量薄弱的农村地区使用,使用者多为农民,他们缺乏维权意识和维权能力,难以有效维护自身权益。

  此外,该案中尽管消费者多方反映,有关行政部门也采取了相应执法措施,但不法经营者并未从中汲取教训,其不法经营行为及后果仍持续存在,因此,中消协需要履行公益诉讼的职责,帮助消费者维权。

责任编辑:康云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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