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网讯(记者赵枫 王丽娜报道)12月12日,第一届全国文明家庭表彰大会在北京举行,新疆10户家庭获全国文明家庭殊荣,其中新疆生产建设兵团3户,乌鲁木齐市1户。这些家庭已于昨日载誉归来。
今年9月,中央文明委部署开展第一届全国文明家庭评选表彰活动。经过筛选,新疆最终有10户家庭(新疆生产建设兵团3家)入围,这些家庭体现了新疆家庭文明建设的整体风貌。全国文明家庭评选标准共有八项:爱国守法、遵德守礼、平等和谐、敬业诚信、家教良好、家风淳朴、绿色节俭、热心公益。
根据中央文明办要求,自治区文明办会同自治区妇联成立了自治区全国文明家庭评选表彰工作办公室,从新疆历届全国道德模范、全国五好文明家庭标兵户、全国五好文明家庭中进行了反复筛选。10月26日至11月1日,全国文明家庭候选名单在中央新闻媒体进行了公示。
荣获首届“全国文明家庭”殊荣的家庭有――与丈夫亚提卡尔·木哈提互敬互爱、团结和睦、乐于助人,深受邻里和社会好评的王芳家庭;由六个不同民族成员组成的阿尼帕·阿力马洪家庭;夫妻恩爱、相濡以沫,坚守中哈边境草原“无人区”52年的魏德友家庭;勤劳致富不忘贫困助学的吴秀芳家庭;六年如一日照顾婆婆,并为社区老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的沙尼汗·艾塔木家庭;优秀军人和优秀警察组成的幸福“二人组”苏巘家庭;一直关心帮助孤寡老人朱兴德的多尔吉·哈扎汗家庭;“油城铁人”肉孜麦麦提·巴克家庭;兵团致富带头人张丽华家庭;与丈夫25年收养12个孩子的兵团第一师四团社区职工卡小花家庭。
据了解,新疆10户获“全国文明家庭”殊荣的家庭,尽管家庭成员构成不同,生活方式不同,生活环境不同,经历际遇不同,但共有一个鲜明特点――这些家庭都涵养着社会文明与民族团结的丰厚沃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