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新京报两会直击丨全国人大:已制定办法防止“认罪认罚从宽”试点出现花钱买刑
新京报快讯(记者 赵实)去年全国人大授权“两高”在部分地区开展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试点,试点中如何防止出现花钱买刑和权钱交易等问题?今天上午,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在梅地亚中心举行记者会,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刑法室主任王爱立表示,目前已制定办法,在证据的证明标准、规范诉讼程序、加强监督制约以及加大对滥用职权、徇私枉法行为的惩处等方面都做了具体规定。
2016年9月,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2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在部分地区开展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试点工作的决定。授权决定的主要内容,是对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人民检察院的量刑建议,并签署具结书的案件,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王爱立说,为防止试点中出现违法办案等问题,要遵循刑法和刑诉法的基本原则,确保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有罪的人受到公正惩罚,要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证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辩护权和其他诉讼权利,保障被害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共利益,还要求完善诉讼权利的告知程序,强化监督制约,严密防范并依法惩治滥用职权、徇情枉法行为,促进和确保司法公正。同时,授权决定还要求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应当就试点情况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做中期报告,“这个试点是两年,所以试点一年中就要向常委会做中期报告。”
王爱立介绍,在授权决定作出后,2016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会同相关部门制定了关于在部分地区开展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的办法,在试点办法中进一步对防止出现司法不公、权钱交易的司法腐败问题,在证据的证明标准、规范诉讼程序、加强监督制约以及加大对滥用职权、徇私枉法行为的惩处等都做了具体的规定,以确保司法公正。
责任编辑:张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