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3日,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在柳州铁路运输法院公开审理,该案从开庭到调解仅用时50分钟,真正实现了简案快审,有效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也标志着该院“简案速裁”这一机制正式启动。
2013年10月13日,原告黄某某、邓某某与被告洪某某签订一份《铺面租赁合同》,约定原告将位于柳州市育才路的一处铺面租与被告使用,租期五年。然而,合同签订后,被告从未按时交纳租金,截止2016年8月8日拖欠租金已达66000元,经多次催收未果,原告遂将洪某某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支付租金及滞纳金等费用。
立案法官充分了解案情后,认为该案件适用“简案速裁”机制。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法官立刻组织双方进行调解。经过一番商议,双方当事人当日即自愿达成和解协议:由被告承担诉讼费用,并于6个月内分期支付拖欠款项。双方当事人在调解笔录上签字,法院当场依法制作民事调解书,对上述协议符合法律规定予以确认,并让双方当事人领取调解书。
“简案速裁”的应用,缩短了民事简易案件的审理时限,由原来的三个月时限加快到一个半月。同时,进入速裁程序的案件,还简化了送达、举证、质证方式等流程,使得 “简案速裁”不流于形式,不仅有助于提升办案效能,还有效缓解了审判压力。
如今,柳铁法院采取“简案速裁”的办案机制,充分发挥了诉讼服务中心职能,合理配置司法职权,将“持久战”案件通过简案快审“速战速决”,大大节约了当事人诉讼成本,减少诉累,实现了矛盾纠纷化解低成本、高效率、好效果。这是人民法院在司法改革的背景下,进一步落实司法为民的新举措,受到当事人及社会各界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