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清理涉企收费。取消房地产登记档案查询费等6项收费项目,降低国有土地交易服务费等3项收费标准18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免征范围由小微企业扩大到所有企业和个人。二是降低企业融资成本。为民营企业担保申报中央专项建设基金,组建中小企业发展引导基金,发放中小企业贷款贴息资金152笔,贴息资金3123万元。还出台了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10条意见。三是降低企业用工成本。将对困难企业的社保缴费政策拓宽到制造、采矿、建筑、餐饮等行业,支持困难企业和小微企业202家,减免社会保险费2700余万元。四是积极深化“放管服”改革。清理取消法律依据不充分的项目27项,取消“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甲级资质认定”等项目49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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